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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原裝足本) 林行止:為何應定較高的最低工資

為 何 應 定 較 高 的 最 低 工 資

林 行 止

《信報》2010.7.20

一 、

醞 釀 經 年 、 辯 論 多 時 的 《 最 低 工 資 條 例 》 , 去 周 末 終 於 為 立 法 會 通 過 ; 至 於 「 最 低 工 資 」 究 竟 是 多 少 , 有 待 行 政 部 門 敲 定 。 有 問 何 以 筆 者 對 此 「 歷 史 性 經 濟 立 法 」 不 作 一 文 , 答 案 是 過 去 寫 之 已 屢 , 正 反 雙 方 的 意 見 都 有 所 觸 及 , 有 關 「 經 濟 學 文 獻 」 亦 幾 乎 沒 有 未 曾 提 過 , 因 此 提 不 起 勁 加 入 「 戰 團 」 。 一 句 話 , 從 實 證 ( Positive ) 角 度 看 , 任 何 硬 性 規 範 市 場 活 動 的 立 法 , 在 香 港 這 個 崇 尚 自 由 的 社 會 , 都 是 反 動 不 可 行 ; 但 看 香 港 社 會 現 實 , 以 經 濟 學 的 規 範 ( Normative ) 方 法 , 則 可 能 得 出 非 立 法 定 出 最 低 工 資 不 可 的 結 論 , 而 這 種 結 論 , 筆 者 認 為 是 「 適 時 」 的 。 為 什 麼 筆 者 會 作 出 這 種 違 反 經 濟 學 原 理 的 價 值 判 斷 ? 答 案 是 香 港 社 會 愈 來 愈 不 公 平 , 雖 然 「 不 公 平 」 是 驅 動 社 會 進 步 、 刺 激 經 濟 向 前 的 原 動 力 , 但 在 社 會 貧 富 兩 極 化 已 趨 極 端 而 且 大 企 業 佔 盡 優 勢 的 現 在 , 不 以 立 法 手 段 平 民 憤 , 恐 怕 會 種 下 更 深 的 禍 根 。


大 體 可 以 這 樣 劃 分 , 在 《 信 報 》 前 三 十 年 , 筆 者 義 無 反 顧 地 維 護 具 香 港 特 色 的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 不 僅 追 隨 先 進 文 友 , 不 甘 後 人 積 極 地 把 西 方 有 關 學 說 引 介 給 本 地 讀 者 , 在 壯 大 此 間 資 本 家 演 變 至 後 來 有 點 強 取 豪 奪 的 生 意 經 營 上 , 起 了 推 波 助 瀾 的 作 用 。 近 年 香 港 社 會 上 上 下 下 已 為 資 本 家 控 制 , 經 營 環 境 自 由 盡 失 , 資 本 家 的 醜 陋 面 貌 早 於 無 意 間 流 露 , 他 們 不 為 幾 乎 是 世 界 最 少 稅 項 和 最 低 稅 率 以 及 不 徵 收 遺 產 稅 而 「 感 恩 」 ( 當 然 不 是 要 他 們 「 還 神 」 而 是 應 多 做 慈 善 捐 獻 ; 香 港 公 司 稅 率 百 分 之 十 六 點 五 , 世 界 最 低 ; 個 人 入 息 最 低 稅 率 則 為 瑞 士 的 百 分 之 十 三 點 二 〔 香 港 百 分 之 十 五 〕 ; 中 國 企 業 稅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個 人 入 息 稅 率 累 進 , 由 百 分 之 五 至 四 十 五 ) , 反 而 憑 藉 坐 大 的 財 勢 , 不 惜 出 盡 合 法 欺 詐 手 段 榨 取 最 大 利 潤 …… 。 潘 慧 嫻 女 士 剛 出 版 的 《 地 產 霸 權 》 ( 天 窗 出 版 社 ) , 就 物 業 發 展 部 分 , 寫 得 不 算 深 入 , 意 見 不 見 銳 利 , 惟 分 析 「 地 產 商 跨 行 業 壟 斷 」 , 資 料 翔 實 詳 盡 、 評 論 鞭 辟 入 裏 。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的 一 項 特 色 是 企 業 經 營 有 虧 有 贏 、 有 賺 有 蝕 , 便 如 有 天 堂 必 有 地 獄 , 可 是 , 香 港 與 民 生 有 關 的 事 業 , 若 非 政 府 由 「 獨 賣 」 便 為 財 閥 壟 斷 , 經 營 不 善 面 臨 虧 損 便 可 疏 通 立 法 會 加 費 加 價 甚 至 破 天 荒 地 要 政 府 撥 款 資 助 ; 「 功 能 組 別 」 議 員 在 這 類 事 務 上 「 充 分 合 作 」 , 發 揮 了 保 證 香 港 資 本 家 只 能 賺 錢 不 可 蝕 本 的 「 功 能 」 。


在 幾 乎 所 有 實 行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的 地 區 , 與 民 生 息 息 相 關 的 企 業 — 如 公 用 公 司 — 都 只 能 賺 取 和 債 券 孳 息 不 相 伯 仲 的 利 潤 , 由 於 不 能 經 營 有 困 難 便 加 價 , 更 多 時 候 的 虧 損 , 則 由 當 局 撥 款 而 非 藉 提 高 票 價 彌 補 , 這 樣 做 當 然 不 符 合 經 濟 學 原 理 , 卻 是 比 較 公 道 且 為 對 低 入 息 階 層 的 體 恤 , 因 為 當 局 所 撥 款 項 , 來 自 實 行 累 進 稅 制 資 本 家 及 高 入 息 階 層 作 較 大 貢 獻 的 稅 入 , 那 等 於 「 劫 」 富 濟 貧 , 保 守 派 經 濟 學 家 雖 然 嘖 有 煩 言 , 惟 此 舉 足 以 消 減 部 分 社 會 怨 氣 、 保 持 「 社 會 和 諧 」 。 香 港 的 情 況 完 全 相 反 , 別 說 虧 損 , 盈 利 率 不 理 想 ( 未 達 專 利 法 規 定 的 比 率 ) , 資 本 家 便 公 然 要 立 法 會 准 其 加 價 加 費 …… , 要 知 道 , 在 保 持 低 直 接 稅 率 ( 企 業 及 個 人 ) 的 同 時 , 香 港 有 多 如 牛 毛 的 間 接 稅 — 貧 富 交 納 統 一 稅 率 的 稅 , 窮 人 同 時 要 繳 交 和 富 裕 階 級 相 同 的 電 費 水 費 煤 氣 費 。


太 多 法 定 的 專 利 和 財 雄 勢 大 的 無 形 壟 斷 , 令 香 港 的 商 業 競 爭 只 存 在 很 低 如 街 邊 小 販 ( 如 果 尚 未 為 超 市 趕 絕 的 話 ) 的 層 次 , 根 本 上 香 港 已 失 去 自 由 市 場 競 爭 的 活 力 ( 還 說 什 麼 實 施 最 低 工 資 令 香 港 自 由 失 色 ! ) , 這 樣 的 「 營 商 環 境 」 , 會 使 資 本 主 義 香 港 慢 慢 退 化 ; 而 與 此 同 時 , 「 社 會 負 擔 」 則 不 斷 加 諸 香 港 低 下 階 層 肩 上 ; 他 們 的 收 入 僅 堪 糊 口 , 可 是 , 所 有 加 價 加 費 以 至 五 花 八 門 的 間 接 稅 都 衝 着 他 們 而 來 ,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 你 還 能 不 要 求 把 「 最 低 」 工 資 定 在 勞 工 團 體 定 下 的 水 平 嗎 ?


反 對 最 低 工 資 的 陳 腔 濫 調 是 那 會 製 造 失 業 ( 資 方 付 不 起 最 低 工 資 少 請 工 人 甚 至 結 業 ) , 然 而 , 美 國 經 濟 學 家 的 證 實 研 究 已 指 出 不 一 定 會 如 此 , 香 港 會 否 這 樣 , 筆 者 不 敢 斷 言 , 但 相 信 值 得 一 試 。 因 為 退 一 步 看 , 工 資 支 出 上 升 , 資 本 家 不 得 不 設 法 提 高 效 率 、 促 進 生 產 力 ; 另 一 方 面 , 收 取 最 低 工 資 者 亦 得 不 斷 改 進 工 作 效 能 、 提 高 服 務 質 素 , 以 免 被 認 為 物 無 所 值 而 被 淘 汰 。 作 最 壞 打 算 , 假 如 因 為 落 實 最 低 工 資 而 引 致 大 規 模 失 業 , 當 局 只 有 收 緊 外 勞 政 策 , 商 舖 相 繼 結 束 的 結 果 是 物 業 租 值 相 應 下 降 。 這 對 長 遠 發 展 不 一 定 是 壞 事 。


引 進 一 種 「 歷 史 性 」 政 策 變 革 , 必 會 導 致 激 烈 爭 論 ; 由 於 一 地 有 一 地 的 特 殊 情 況 和 民 情 , 因 此 不 能 援 引 外 國 先 例 , 行 最 低 工 資 後 對 香 港 有 何 影 響 , 大 家 只 能 靜 觀 其 變 、 設 法 因 應 。 目 前 的 情 況 是 , 百 物 騰 貴 低 下 階 層 民 不 聊 生 , 定 下 「 較 高 」 的 最 低 工 資 , 應 是 最 具 「 社 會 和 諧 」 效 應 的 策 略 。


去 周 五 《 經 濟 學 人 》 發 表 論 香 港 經 濟 前 世 今 生 的 長 文 〈 實 驗 的 終 結 〉 ( 「 投 資 者 日 記 」 翌 日 摘 要 譯 出 , 工 作 效 率 之 高 , 十 分 難 得 ) , 歷 數 殖 民 者 留 下 的 「 自 由 」 相 繼 失 去 , 香 港 快 成 為 佛 利 民 的 「 失 樂 園 」 …… 。 事 實 上 , 「 自 由 放 任 」 的 好 處 已 隨 英 國 人 歸 國 而 告 一 段 落 , 那 並 非 英 國 人 深 謀 遠 慮 的 安 排 , 而 是 一 種 政 策 行 之 太 久 必 生 破 壞 性 副 作 用 , 便 如 貫 徹 財 政 政 策 日 久 惡 性 通 脹 必 至 , 落 實 自 由 放 任 學 說 日 久 則 財 閥 坐 大 且 貧 富 兩 極 深 化 。 凱 恩 斯 不 可 捧 為 偶 像 , 佛 利 民 亦 不 是 神 仙 ; 自 由 放 任 實 驗 終 結 , 絕 非 香 港 末 日 。 香 港 有 序 地 走 向 真 正 公 平 的 社 會 , 相 信 更 能 順 利 地 和 中 國 合 軌 !


「 西 哲 」 說 年 輕 人 大 多 傾 向 社 會 主 義 , 成 熟 後 大 都 成 為 資 本 主 義 信 徒 。 筆 者 的 思 想 歷 程 剛 相 反 ; 這 三 四 十 年 看 到 太 多 不 公 平 現 象 , 思 想 自 然 微 微 向 左 傾 斜 !



二 、

科 大 雷 鼎 鳴 教 授 昨 天 的 大 作 〈 中 國 應 嚴 厲 打 擊 學 術 腐 化 〉 , 大 快 人 心 , 因 為 任 何 與 國 內 學 界 稍 有 接 觸 的 人 , 都 知 道 內 地 象 牙 塔 內 黑 幕 重 重 。 丘 成 桐 大 師 對 內 地 學 術 界 的 造 假 , 早 已 看 不 過 眼 , 而 造 假 之 風 早 已 吹 遍 商 界 , 大 衞 . 韋 伯 的 同 名 網 站 ( Webb-Site.com ) 最 近 便 詳 細 地 把 多 名 虛 報 學 歷 的 內 地 大 亨 列 隊 「 示 眾 」 。 作 偽 造 假 已 成 為 內 地 各 行 各 業 的 特 色 。


剛 在 七 月 四 日 《 紐 約 雜 誌 》 上 讀 了 一 篇 解 釋 何 以 多 數 現 代 人 不 生 子 女 的 長 文 ( 第 二 名 孩 子 已 有 「 回 報 遞 減 」 〔 diminishing returns 〕 效 應 , 這 是 大 部 分 都 市 男 女 即 使 同 意 生 育 , 亦 一 個 已 足 的 原 因 ) , 因 為 多 項 科 學 驗 證 均 指 出 子 女 並 不 能 帶 給 父 母 以 快 樂 ( 讀 者 提 出 異 議 前 請 考 慮 這 些 調 查 都 在 雙 親 必 須 外 出 工 作 及 沒 有 家 傭 的 環 境 下 進 行 ) , 既 然 如 此 , 有 自 私 天 性 的 人 斷 然 不 會 為 了 挽 救 「 人 口 下 降 」 而 生 育 這 種 結 論 已 是 西 方 社 會 學 者 的 共 識 。 可 是 , 突 然 之 間 , 《 研 究 快 樂 學 報 》 ( 《 Journal of Happiness Studies 》 ) 發 表 一 名 蘇 格 蘭 學 者 得 出 結 論 與 上 述 推 論 相 反 的 論 文 , 頗 有 石 破 天 驚 令 主 流 學 者 目 瞪 口 呆 效 果 , 大 家 正 在 揣 測 何 以 這 位 學 者 會 得 出 與 主 流 論 調 相 反 意 見 之 際 , 他 已 宣 布 因 為 「 誤 用 數 據 」 ( Coding error ) 令 其 結 論 失 效 , 論 文 作 廢 ; 真 正 情 況 是 「 孩 子 帶 給 雙 親 很 少 的 滿 足 感 , 通 常 還 有 負 面 影 響 …… 」 。 這 名 蘇 格 蘭 學 者 忠 於 學 術 的 態 度 , 足 為 內 地 學 者 範 式 。

4 則留言:

匿名 說...

林行止自從賣了信報之後, 言論已不必諸多顧忌, 不用再懼怕得罪大財閥招致停登廣告的報復, 從此可以從心所欲發表意見, 對充斥香港的無數無良的資本家表示不滿, 甚至無情地加以鞭撻, 這是可喜現象. 不過, 如果他對李氏大財閥亦如此這般, 則恐怕很快就要封筆.

小P 說...

大文兄,請亦紅筆呢句,你三篇論最低工資,都如林行止以下強調:

「 作 最 壞 打 算 , 假 如 因 為 落 實 最 低 工 資 而 引 致 大 規 模 失 業 , 當 局 只 有 收 緊 外 勞 政 策 , 商 舖 相 繼 結 束 的 結 果 是 物 業 租 值 相 應 下 降 。 這 對 長 遠 發 展 不 一 定 是 壞 事 。 」

BIG BOY BIG KID 說...

林行止自從賣了信報之後, 言論已不必諸多顧忌, 不用再懼怕得罪大財閥招致停登廣告的報復, 從此可以從心所欲發表意見, 對充斥香港的無數無良的資本家表示不滿, 甚至無情地加以鞭撻, 這是可喜現象.

同意!

自由的思想,不用看东又看西!能自由表达,不用害怕,担忧!

这是社会所需要的!

匿名 說...

VICTOR LEE SATU ANAK MALAYSIA,

多謝閣下支持.


2010年7月20日下午8:56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