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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特級完整版) 學生妹等錢駛網上賣初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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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2009-12-14 報道

疑未成年少女網上賣初夜

【專案組記者盧振威、李嘉怡報道】互聯網已成為援交少女搵生意渠道,一名自稱是處女的未成年少女於本月九日在討論區留言,聲稱因急需用錢欲拍賣貞操,底價由一萬元開始接受競投,逾百名好此道男網友回應稱有興趣,有人更出價六萬元望與少女共聚一宵。鑑於事件主角可能涉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警方強調正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並會跟進調查。


自稱是處女的少女,本月九日在網上討論區張貼標題名為「賣處,17號要籌好多錢,好急o架!」的帖子,聲稱因急於籌錢而拍賣貞操,底價一萬元,價高者得,叮囑出價的網友事先要考慮清楚。帖子並無附上女子的相片,只有身高及體重等簡單個人資料,但刊登後仍吸引不少男網友回應,並留下電郵盼與少女取得聯絡。

一日逾百網友回應

少女在帖子中聲稱只有十多歲,引人揣測她可能未成年,所以隱藏年齡。少女甫發帖,短短一日已有逾百人回應,一名網友說:「援交係一個要注視嘅問題,如果唔理,日後可能好麻煩。」另有網友希望少女考慮清楚,亦有網友指拍賣價錢太高,根本物非所值,也有男網友要求「睇吓個樣」才決定。

昨日所見,聲稱對少女有興趣的網友有增無減,有男網友還價五千元,隨即有人稱可出更高價錢,而不少網友出價二萬至三萬元加入競投,最高更達六萬元。

或是騙局勒索金錢

記者根據少女留下的電郵資料,嘗試與她聯絡,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而翻查該少女在網上討論區的留言記錄,發現她曾在今年七月,在討論區自稱是兼職女友,邀約男網友出外賺取外快,但當時反應頗為冷淡。

就有疑是未成年少女在網上拍賣初夜,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服務發展(兒童及青少年)總主任陳鑑銘表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嚴重罪行,而少女公然拍賣初夜,誘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本身亦已觸犯法例,他認為警方必須介入調查。不過陳鑑銘擔心,該少女有機會被犯罪集團操縱,被迫賣淫賺錢,而整件事也可能是騙局,乘機勒索男網友的金錢。

商罪科已跟進事件

婦女權益聯盟副總幹事伍婉婷亦認為事件非常嚴重,警方必須正視。她指出,社會愈來愈開放,色情資訊氾濫,加上現今青少年的物欲價值觀失衡,往往為了購買名牌,出賣身體也不覺是一回事,惟學校及民間的性教育卻遠遠落後實際所需,鮮有觸及性愛與責任等問題,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強推廣性教育,向青少年灌輸正確價值觀。

根據法例規定,與未滿十六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監五年,若少女年齡不足十三歲,更可被判處終身監禁。鑑於事件可能涉及犯罪,警方表示甚為關注事件發展,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科技罪案組亦已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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