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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

五一六之夢

我知道是時候寫篇關於五區公投的文章,下月十六日就是投票日,心想,用一萬個理由去鼓勵市民投票不難,理由多的是,任何一個可是大道理,可是金科玉律,會投票的自會去投,猶疑不決的,或會考慮投,堅決不理政事對政治冷感的,不會投總有十萬個理由不投,勸說都無用,當耳邊風,笑人天真很傻,浪費時間做沒意思的事,不投的,總會不投。


香港問題多多,數不清,貧富懸殊日益嚴重,當權者漸漸習慣了這種原始森林的捕食定律,窮的人都是有問題,問題不在社會,不在政策,富者總有成功之道,自由理念,自己應該掌握生存之道,即使這個所謂生存之地已變成根本不容許人生存,當局也有無限理由說明是無問題的。


反高鐵、反財團壟斷、反荒唐施政,民間反對聲音不絕,當權者無可能聽不到,特首身邊智囊每天報喜,遇有問題時,會搬出大堆理論,說都是反對的人不像話,政府是無問題的,有錯都是小錯,可原諒也,都是民眾不聽話,不聽話皆因受輿論誤導,沒本事的人自怨自艾,政府真是沒問題的。高官們升上權位後,唯一職責就是快快等退休,再到一些大財團任高職,出賣政府重要資訊、穩坐權位做其鎮山之寶,有高官背景好做事,這是中國人宮廷文化精髓,天經地義,政府官員樂在其中,既得利益大財團樂此不疲,花點錢請個退役高官坐陣,拋磚引肉換來更多利益,商界常說「最高盈利指標」,當然,何謂「最高」是沒有基準,總之高處未算高,錢是無人嫌多的。


中國香港人,沒有英國殖民地管治,由二等公民變成純奴隸,「純奴隸」即是真正的純種奴隸,奇詭的是,原來奴隸也有分「純種」的,沒有自主權的人,比二等公民還要降格,以前英國政治家還要靠香港人拼搏,好讓大英帝國抽多點稅,但主權回交後的中國香港人,做純奴隸,只做不能問、只服從而不能違,一切都由當權者和既得利益大財團作主,香港人永遠是奴婢,有些人跑出了成為中產,奴隸得來有點自尊,未跑出的繼續做純奴隸,但撫心一問,現在香港還有多少機會讓人攀上社會階梯呢?


可以不做純奴隸嗎?可以的。難嗎?可以說非常難但又其實並不太難。

令香港墮入永久災難浪費公帑兼肯定無大效用的高鐵方案通過;變相強搶民產的舊區強拍門檻降至八成方案通過;功能組別依然掌握鐵票,保皇黨繼續操生殺大權,特區政府背後是中聯辦,中聯辦是中共中央的註港靈魂,高官都是為日後加盟財團舖路,特首是由八百人權貴「選」出來的扯線公仔,連特首某程度上也是純奴隸,不過是高級的奴隸,皮笑肉不笑兩眼無神日日被罵行屍走肉,財團的「最高盈利」永不達標,每天盤算著如何再創高峰,情況就如吸毒一樣,多多都不夠。民不聊生有目共睹,號稱香港是「國際金融都會超英趕美」,人人皆 Sale屎,日日金股匯,炒樓翻兩翻,好過打牌食三番,我們這個社會已沒有實業,只有投機搵快錢,一朝發達是生存之道,做不到是您無能,窮是有原因的,埋怨生活艱難的人不過是無病呻吟,即使今時今日,連買罐含納量勁超標的大陸午餐肉也幾乎變成中產消費品,「可笑」已不能形容今天的香港民情,政府知道有問題嗎?相信是知道的,但又如何,中國人智慧「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財團勢力又騎劫了政府,小市民只能認命。


熱血青年氣盛力壯,出來為公義抗爭,遊行示威搶鐵馬叫口號拉橫額抗爭招數樣樣齊,那又如何,苦行行到鞋都爛腳都腫,絕食絕到吐白泡又如何,搶鐵馬宣示訴求,一個唔該被控襲警,當權者知道訴求嗎?是知道的,但議事堂內有個玩意叫「建制派鐵票」,永遠多過泛民,一定贏您,吹咩?贏您又如何,明知民眾不滿又如何,票數夠多,任您繼續抗爭都沒用,但當然,還是可以抗爭的,當作傳媒報導焦點,但暴政方案還是順利通過。


一般來講,去投票花費時間大約不足二十秒,畫上剔號,放入投票廂方可完事,頂多花十分鐘左右前往投票站,通常會在就近地點,不費時。但我說過,不投票總有理由不投,例如說自己很忙,要投的,百忙中總會去投,所以無謂多花唇舌去說明「投票是很重要的,請來投票啊」這樣,已經很厭,三幅被說到口臭,看倌不覺煩寫的人也煩,例如我。


「尊嚴」在中國人社會是很重要的觀念,也是常失去的東西,五‧一六公投日,是香港人最基本最應份最易做到的尊嚴行動,我不會游說人去投票,正如無須解釋什麼是尊嚴一樣。


伸延閱讀:

為何香港這麼多問題?

民主午餐肉

口號、示威、遊行、再發民主夢

為何香港這麼多問題 II :總辭照妖鏡

為何香港這麼多問題 III :重複與多餘

4 則留言:

Edén Pastora Gómez 楊佳 說...

眼淚成河, 反對口水成海都不若 Edén Pastora Gómez 直接楊佳*啲冚家鏟有效.

弘理基本足夠,最缺乏就係行動.

十幾億人先出倒一個楊佳, 唔做奴都晒左啲基因.


*楊佳=動詞

匿名 說...

1520年 是馬丁路德正式與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決裂的年分,那年他出版了三本立場明確的「 改教運動論文 」。

第一篇是《訴諸平信徒》(Appeal to the Laity ),他要求德國諸侯起來改革教會,並且拒絕納貢給羅馬,廢掉教士守獨身、為死人舉行彌撒、朝聖和天主教其他的建制和做法。

第二篇是《教會被巴比倫俘擄》(On the 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 )。從積極一面,他提出了新約的聖禮(Sacrament )神學,和兩種團契;從消極一面,他反對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 ),和彌撒中的獻祭觀,以及一切與之有關的邪惡(參聖餐,Eucharist)。

第三篇是《基督徒的自由》(The Freedom of a Christian Man ),這是一篇不牽涉任何辯論、上乘的靈修作品,解釋靠恩稱義和藉行為稱義的分別。

1520年 六月十五日,教宗發表一道教諭(Exsurge, Domine ),把路德所有的著作判為異端,又下命令要焚毀他的作品;教宗給他六十天時間收回自己的作品。

路德公然把這教諭和一些過時的教會律例(Canon Law)" 焚燒 " ,羅馬教廷立刻把路德開除教籍(Decet Romanum,1521年 一月三日)。

BIG BOY BIG KID 說...

今天的马来西亚人为了自由平等,为了民主全力以赴,因为60年来,在未全面关心与参与政治,国家下,失去了太多太多..........

把握机会,一个能够带来民主的机会都不能放弃....不然的话,后患无穷,也后悔莫及!

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表达民主,表达自由的机会!!!

这是历史教训!!!

马来西亚人已经开始觉醒了!!!

香港人呢?中国人呢??????????????????????????

BIG BOY BIG KID 說...

真的,任何的机会都要把握..........命运就在自己觉醒的手上!!!!!!!!

依赖他人.........老共........利益集团.........他们只会带您和家人,下一代去荷兰(送死,剥夺您的政治权利,让您全家人终身后悔)

一定要争取!!!!

每一个机会!!!!都不要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