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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

菲國的月光

大家一定感到奇怪,馬尼拉香港旅遊團人質慘案,死傷慘重,為何我還會用「月光」來作文章標題,是否爛笑話扮風趣,還是來一個奇異怪論來搏歡心?非也。事件詳情我不打算複述,因為無可能在有限篇幅內再由頭到尾說多次,大家請看媒體報導。而我也不打算、也不懂用很專業的角度去逐一剖析由槍械結構、菲國政局歷史、菲國警方黑幕、甚至槍手門多薩的前得獎優秀警察成長路、他的一生故事、香港警方如何運用精良科學鑑證抽絲剝繭查出真相、特首曾蔭權的政治手腕、悼念死傷者追思感人情節等等,並非談這些,我只會講最簡單易明的說話,死者已矣,重傷的一生留下悲痛,無數港人將會留下長久感傷,無須再由我這個粗人加添大家情緒。

現實地處理「本來很簡單」的要求

我個人認為,菲國政府是應該答應槍手要求,槍手開宗明義只要求錢,也不是獅子開大口,並非要菲國國庫一半財產,也不是要菲國總統吞槍自殺,只是百多萬菲幣,折合港幣十七萬左右,對香港人來說,可能銀行戶口也足夠開現金支票,即時過數。而且這筆錢也是槍手的退休金,及為他的革職翻案來復職,翻案是很政治的事情,可以答應在先,事後如何是另一問題。索錢是很容易的事,錢不多,起碼對香港人來講絕非大數目,菲國政府理應先答應付錢,也可同時答允讓他復職,無須深究他是否真的獲復職,只求人質平安無事,他和政府的瓜葛、或之後被菲政府碎屍萬段,抱歉,他死是他的事,他選擇了脅持遊客來索取東西,已行了他認為可取的路,救了人質,他要醒定點,拿了錢放人,或遠走高飛、甚至舉家逃難,不是港人研究的範疇,港人只希望自己的人質安然歸家,就是這麼簡單。

或者有人認為:「...槍手要求錢,但唔應該俾錢,因為乖乖俾左錢,即係令人覺得脅持香港人咪發達囉,一定有錢收囉」這樣。

基本上,如果我坐在冷氣房邊聽交響樂歎著咖啡去想,也會覺得似乎很有道理:「嘩要錢就有錢,咁以後咪大鑊?首選你香港人脅持先啦,仲有,乜嘢事都靠人質來敲詐,俾得一次以後點呢?今次 17 萬港幣下次一億呢?再下次一千億咁點呢???」,係講得通的,美國都是偏向「不和脅持者談判」。

但「不和脅持者談判」也要看時候,一般來說脅持者的要求政府不可能答允,就會選擇消極的「不妥協」,現在是港人首次被菲國暴徒脅持,以後會否再發生是以後的事,如果香港人覺得:「喂,我唔怕死嘅,我好叻叻我係都要去菲律賓,好刺激啊」這樣,無問題,證明香港人無得救,以後真的無謂去救。

但今次是第一次,不如一人讓一步,槍手只要錢、要復職 ( 復職可以先答應,人質回港後關人撚事? ),一手交一手,大家笑笑口,放了人質,全部人平安,趕快飛返來香港,總之人質平安為首要任務,團友回港後,香港人的價值觀如何,認為自己好勁好醒,是我們港人的「質地」問題,明知高危偏向險中行,只能說「抵死」。喜歡伸個頭向虎口,請去死吧,一路好走,多謝合作。


至於菲國認為付贖金會養虎為患,抱歉,這是菲國自身問題,如何搞好治安,絕不是借香港人的命來交換,港人無責任去「作為先例教育菲國人民守法」,政府做不好,國難多災,民不聊生,總統下台也不關港人的事。正如香港聘請菲傭的人,都應該明白,菲傭是幫閣下做家務,沒責任幫您教仔,教仔請由父母親身教。不想教仔不懂教仔,子女變壞,請自責,或不去學人做老豆老母。

我並非要求人人認同我的觀點,但至少我會認為,第一次不如俾錢,講幾個大話,或槍手放人後,真的放過他一馬,用錢餵飽個癲佬,保人命為重任,以後菲國有同類案件,菲國如何處理,真的很簡單再說一次,這是菲國問題,香港人也要自省,高危之地不宜冚家去旅行,貪平去這類生蕃之國,不如儲多點錢,去優秀文明先進的歐美、日本、或者衰衰地都揀台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香港人要照照鏡,現在已回歸祖國,原來香港特首沒有直接權力向別國周旋、偉大的蝗蟲祖國也不見得重視港人死活,港人請自量,小心為上,不要貪便宜去生蕃地區冒險。


菲政府與菲律賓人民的分別

我不認識菲律賓人,因我不懂賓話,更沒有親戚是菲國華僑,我不喜歡吃菲國特產,因我覺得不清潔,也很多味精,甚至睇靚女也會看泰妹而非「菲妹」,對菲律賓的認識我是零。


但平日見在港的菲律賓人,或貪得意看一些菲律賓節目 ( 聽不明內容 ) 、或菲國的資訊節目等等,菲律賓人給我的印象普遍都頗為友善、單純、富音樂感、喜唱歌跳舞、信奉天主教、歌頌快樂、對上天的信念、很重友誼、家庭觀念強,基本上不是惡霸民族。來港做女傭的菲妹大多在祖國有家室有子女,我以前有一位英國人醫生朋友,他的再婚妻子是菲妹,女傭也是菲妹,給我的印象都是很平易近人,當然我明白丈夫是醫生較為「高級」,所以菲籍老婆有較高水平,對女傭也禮貌點。然而,平日見成群結隊的菲傭在周日聚會,長久以來不見得對香港治安構成威脅,菲國人只是來港打工的過客,在祖家的子女也變相失去了母親、菲佬也變相沒了老婆,難聽點說是吃軟飯,所以在港菲國人只想賺錢為遠在祖國的家人謀生活,我看不到有什麼動機會危害港人。


我很討厭是次菲國人質慘劇,有人借勢遷怒於在港菲人,沒必要,也很無謂。慘案暴露了政國政府的無能、漠視國際關系,只怕強大美帝而輕視亞洲香港,菲政府也不願面對國內長期存在的瘋狂貪污罪行,連政府上下都無視法律,菲警既是兵又是賊,全國不知所謂到極,所謂菲國總統活像哈哈笑公仔,自以為扮風趣不知內麻,毫無政治水平,或者在這個瘋國裡,當「總統」都是不法手段「買」回來的,或用子彈殺回來的,菲國子民在這個垃圾國家,除了富人享有特權,幾乎人人受苦,自己國家不做好經濟民生,要大批菲妹出國做家傭,還覺得理所當然,反映菲政府是垃圾中的爛渣,惡臭得可憐。噢,差點忘了,我們偉大的蝗蟲支那祖國,都是生產毒奶粉毒害無反抗能力的嬰兒和窮人,否則怎會有「檯底國民生產值九萬多億」呢?蝗蟲國旗下中國香港人如我,批評菲國不濟,又似乎有點五十步笑百步。


兩種討厭言論

遷怒在港菲人是不該。同樣地,近日見有些人高呼古靈精怪論調,也令人嘔心。奇論包括「極端世界大同道德仁愛狂撐菲律賓」、「眾人皆醉我獨醒反罵港人不滿菲國」、「個別事件不應胡亂發黑色旅遊警告」、「我係大明星代表港人保證不會有仇恨」、及「因這宗慘案懼怕菲國,我愧為港人!」之類的奇人異論,詭異到筆墨難以形容。


悲憤是應該的,因為我們都是人。
見菲國政府不知所謂、菲警救人笨拙,在當下強烈不滿菲國是理解的,因為人命尤關。
明知暴徒橫行,對該國發旅遊警示也應份,除非覺得自己是超人打不死。
好奇一問,什麼「國際動 L大影星」幾時能代表港人作政治表態?難道「動 L 大明星」是民選的?


認清楚,從所有報導所見,港人不滿的是菲國政府處理人質事件不力和狂妄,絕非遷怒在港菲國人,不應盲目遷怒,但更不應充當濟世偉人,肇事旅遊團是絕對受害者,港人為此表達悲痛,是有血有肉的情感表現。未了解事情始末的人,無謂亂說話,不說話無人話您啞的。

舉頭看天,香港的月光,和菲國的月光,其實都是同一個月光,只是一方為遇害者悲痛,另一方為貪腐荒唐的政府羞恥得哭不出眼淚。

9 則留言:

Bruno 說...

正如幾個月前嘅一篇文章所講
「愛國家不等於愛朝廷」
同樣憎一個政府都唔應該等於要憎晒成個國家嘅人

始終大部份中國人都係分唔開國家/人民同政府/黨嘅分別

匿名 說...

今次事件顯示, 蝗蟲祖國毫不重視港人死活, 港府無權無用祇有嘴巴; 危邦不入, 亂邦不居, 港人要做不立危牆下的君子, 如非必要, 切勿到治安不靖的地方.

匿名 說...

文章写得很好,引用了两段到twitter,在此说声。
我是来自『支那蝗虫祖国』的,『支那』我明白,但为什么叫『蝗虫』呢?

陳大文部落 說...

Bruno:

事實上,菲國人質事件,施暴者是那個槍手,處理不力是菲國政府,和在港的菲國人和菲傭真是沒有關連。

但近日見有些人高呼「過份和諧」像為事件粉飾的說話,同樣令人感到討厭,既然有港人死傷了,表達憤慨是人之常情,如果港人連這份悲慨也失去,反而非常可怖。

陳大文部落 說...

2010年8月31日下午9:50 匿名:

「蝗蟲」形容中國人,意思指蝗蟲入侵田野,草木、農作物都會被全面吞噬,比喻中國人太多,入侵力強,但少見良好效益,只是侵蝕,常見例子,中國人到外地作「貧窮移民」,到境後不止移民這麼簡單,而是盡拿當地好處,拿好處之餘,也把在偉大祖國慣常的懷習慣帶到別國,污染人家地方。

即使在國內,「蝗蟲」特性也盡力破壞美好事物,例如四川的海洋世界,幾天就給人破壞得體無完膚,有偷海產的、有弄死海洋生物,破壞設施等等,完全不顧及公德。此為蝗蟲之禍。

Bruno 說...

憎一個政府都唔應該等於要憎晒成個國家嘅人
同樣
叫人唔好憎晒成個國家都唔應該等於叫人唔可以憎個衰政府
兩種抽水都同樣令人討厭

始終大部份中國人唔識分/扮唔識分國家同朝廷
鬧政府 -> 鬧國家
愛國 -> 愛黨

匿名 說...

我覺得菲政府和菲警於今次事件中絕對不是「處理不力」這麼簡單,原因如下︰
1. 救人質的菲警一直都集中進攻旅遊巴的右側,整個事件裡旅遊巴左側的攻勢少得離譜。他們是不是怕被旅遊巴擋著,令傳媒攝影機影不到?
2. 菲總統阿奎諾三世這條粉腸,連續多天看到他都是笑容滿面的,除了證明他冷血變態之外,會不會說明了他對這個事件的結局很「滿意」所以很開心嗎?

匿名 說...

2010年9月1日上午12:49 陳大文部落:

「蝗蟲」形容中國人,意思指蝗蟲入侵田野,草木、農作物都會被全面吞噬,比喻中國人太多,入侵力強,但少見良好效益,只是侵蝕,常見例子,中國人到外地作「貧窮移民」,到境後不止移民這麼簡單,而是盡拿當地好處,拿好處之餘,也把在偉大祖國慣常的懷習慣帶到別國,污染人家地方。

即使在國內,「蝗蟲」特性也盡力破壞美好事物,例如四川的海洋世界,幾天就給人破壞得體無完膚,有偷海產的、有弄死海洋生物,破壞設施等等,完全不顧及公德。此為蝗蟲之禍。


谢谢回答!形容得太准确了。

匿名 說...

我想說請勿"衰衰地"去台灣, 說「蝗蟲」形容中國人, 把在偉大祖國慣常的懷習慣帶到別國,污染人家地方。 這個用在香港人身上也是適合.
像香港人到台灣很喜歡在捷運上吃東西(明明跟地?一樣是禁止飲食的), 大聲喧嘩, 但看他們自己對自己在地?飲食的反應就知道了, 因為他們會說, "干你屁事" "每個人都是這樣吃" "有什麼問題".
如果說你們是"衰衰地"去台灣那還不如不要來. 因為台灣只是歡迎真心愛台灣也願意保護台灣的人.

P.S. 在醜陋的香港人一篇中不是有說應該要知道自己的錯誤從而改善嗎?
但是看到別人批評自己的族群就不滿而刪掉別人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