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容許我問大家一個問題 : 請問你怕不怕死?如果死,你認為那種死的方法是你最害怕的?
死的方式有很多種,在此指的是自殺。自殺,由自己用一些特定方法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方式可以五花百門,有快速的,有簡單的、也有慢慢讓自己從痛苦中死去的 。死,從腦桿停止活動便是醫學上的真正死亡,當中包括心跳停頓、沒有呼吸,整個人的所有生機活動都停止了,並且不會再復生,這就是一個人的死亡。
不如我們談談上吊。上吊即所謂絞刑,先從比自己身高還高的高處縛上一根繩,並在前端繫上一個剛好可套在自己脖子的圓圈,然後自己站上一張小凳子,把繩環結實地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套緊,不鬆脫,站好,最後使一下勁,迅速踢開凳子,絞刑便開始了。
說明一下,是絞刑開始,因為絞刑過程中,不會即時令一個人快速結束生命。如果是一個體重很夠份量的人,由於體重在絞刑中由脖子一口氣承擔,脖子的頸骨通常不能負荷,頸骨便會斷開,在後頸裡的脊髓神經叢會連環解體,人便可稱為因脊椎令大腦即時不能運作,而達致快速死亡。 過程中,痛苦是較少的,並可能當腦細胞中的痛感神經源開始感到痛感時,大腦已不能工作,這是一般絞刑的死亡步驟。
不過,若果是體重不夠重的,可能脖子能有一段時間可以承擔身體的重量,而脖子的前面,即氣管位置,會因繩圈的緊肋而令呼吸極度困難。一個人在難以呼吸的情況下,身體會急需氧氣,而在爭取呼吸的條件反射過程中,腦部會比平常需要更大量氧氣。身體出現逐漸缺氧時,會有數種生理上的相對反應,例如瞳孔會擴張、血壓會急升,緊張導致自然產生的自我保護生命動作,形成缺氧情況加劇、腎上線素暴升;而缺氧到一個程度時,身體會出現控制力下降,例如失禁,流眼淚等、或想哀叫等現象。
上吊,是一項謹稍遜於電椅的死亡行刑方式,是一項極受自身痛苦、極度令人恐懼、異常漫長的逐步死亡活動。
有人說,跳樓是最恐怖的死亡方式,但事實上並非必然。在跳樓過程中,人們認為很可怖,皆因見死者在地上;從高處墮下,頭爆四肢奇詭地折斷扭曲,腦漿塗地,於是便以為跳樓是最可怕。事實上,在高處跳下的一刻,從自己眼裡看著自己快要掉到地上之前的極短時間裡,據不少驗屍資料顯示,跳樓者有的已在掉到地上前,便嚇的暈過去了,沒有知覺。 更有的在高空時已嚇得停止了呼吸,近乎休克死亡。 即使跌到地上,身體各處急速骨折和頭腦即時解體,死亡過程是快速的,而上吊,則是有很多機會讓當事人很清楚,很明確、並很逐步地踏向死亡,上吊才是最恐怖。
為何我會談起上吊來的? 如果說,一個只有九歲並且智力正常的小女孩,會選擇自我結束生命,並且選擇上吊來作為自我行刑方式,即是代表什麼?
請容許我是刻意在上文描繪一下上吊的過程,因為重要的是,讓看倌首先得到何謂絞刑的概念,有了理解的框架,再看看一個只有九歲的小女孩,會選用這種極級自殺方式去了結自己生命。 我不打算唸唸有詞說一堆悲傷的安慰說話,因為死者已去,或許我們應嘗試去理解整件事,不明白事情原由,再下多少眼淚情傷,相信死神也不會因此而退回這小女孩的性命。
以下是這名年謹九歲的小女孩自殺事件報導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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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葵涌吊頸身亡的九歲女童王梓鈴,生前就讀名校,品學兼優,年年考第一,最近成績倒退,但仍獲八十多分,惟她極不滿意,曾向同學透露「好想死」,未知是否已留下死亡伏。
梓鈴的家不算寬敞,兩房一廳,但她深得雙親寵愛,可獨佔一房,亦擁有私人電腦,盡得同齡小孩夢寐以求的東西,因自幼品學兼優,年年都考得全級第一名,房內擺滿多個學術和比賽優異獎盃、獎狀。她的母親形容女兒乖巧聰明、性格開朗活潑,是家中的「小公主」,由於女兒剛於三日前考試結束,相信因學業問題而尋死,更認為受資優所累。
有死者同學透露前日老師派發試卷後,梓鈴得悉英文科有九十多分,但中文、數學及常識科僅得八十多分,感到極度失望,揚言:「我好想死!」
死者生前就讀的 佛教林炳炎紀念學校女校長李淑儀,否認梓鈴輕生與學業有關,指她近日無異樣,考試成績優良,不清楚真正原因。長得嬌滴滴的小梓鈴,待人親切,向來是同學仔的「偶像」,常有男同學搶充當「護花使者」,送贈小禮物或陪放學,惟梓鈴從不動心,還向母親訴苦。
梓鈴的母親說:[ 去年測驗中文全級第一、英文第一、數學第一;身兼班長、圖書館管理員、學校「禮貌之星」;英文書法比賽、校際朗誦節、歌唱比賽獲獎無數……王梓鈴生前贏盡「第一」,更將這一切看得比生命還重要。「我女兒很聰明,對自己要求很高,考不到第一就會發脾氣」。
在街坊眼中,梓鈴自小在幸福家庭中長大,每逢放假都全家外出遊玩,父母更特別為愛女闢出私人房間。鄰居說,王母早前嘗試工作,但幹了十多天後,便認為工時太長,不利照顧子女,於是辭工,將全副精神放在兩名寶貝身上,但一夜間,夫婦倆突然失去了半生心血。
從這小女孩的自殺事件,照常理,小女孩是活在幸福家庭,本身也品學兼優,對她自己的成長路來說,是光明的,是榮耀。莫說自殺,就算按理解,她也沒多少理由會對自己和生活感到沮喪,但她卻最後要走上自殺之路,而且是選擇極為痛苦、極端求死心切的方式去自我了結。 可能她選擇以吊頸自盡有一理由,就是她年紀實在太小,可能還未懂得其他自殺方法。不過,是否她真的不懂,還是她已很明白吊頸是一項上佳途徑? 誰知道,相信只有她才能解答。
在她的九年生命裡,現在我們社會看到的,是一名小女孩因學業問題輕生,但她的所謂學業挫折,只是 ( 未達致極級最好 ) ,並非不好,或許己優勝過許多人,但她還是要決定以自殺來表示對自己的不滿。
我會形容這宗小學童自殺事件,是當事人自我迷了路。
迷路的含義可以很廣泛,包括對自我價值的迷路;對學業與個人成就的迷路;對家人師長和自己關系的迷路;在迷路過程中,當得不到令自己感到完滿的答案時,這位小女孩在自己性格的意識形態內,她認為自殺是對自己的一種另類解脫。在某程度上,我並不打算深究如何愛護兒童和什麼人生大道理上,因這些議題,例牌地老生常談,說了,仍是有學童走歪了路。 從報導中,雖不至於可對她的生活有抽絲剝繭的全盤理解,但在已知的資料當中,或可對她的自殺行為,作一因果推理。
一個學業、家庭、師長、甚至小小年紀的兩小無猜淡白小愛情都得意的女孩,到自殺前,也非常成熟地想到以自殺來表達一些自我訊息,這是我們成年人世界必須認真思考的嚴重問題。
香港,我以前也說過,是真的有問題,但在經濟貧富極化復甦及鼓吹所謂美麗大和諧前題下,很多問題都不願去談。也許談了會引來對政策、既得利益個體,甚至事件中的家人、整個教育制度改革、兒童與社會的共生關系等,構成負面形象,於是不如看不見為乾淨。退一百步說,社會上會認為,反正女孩已離世,在香港,可能過了一個半個月或更短時間,人們已忘記了。不過,請恕在下直言,這小女孩的事,幾乎可肯定是社會異象冰山一角,更多的不尋常悲劇,可能接踵而來。
我構思這個題材時,自己也有一番爭議,是否談其他題目會好些,或會多一點讀者感興趣,一起輕鬆一下,人流量多了好不威風;但我仍決定以這事件為探討話題。 我只想說,在下不才,不能有非凡能力可為這位小女孩或其他兒童充當社會明燈,但若果文章可引起一些人對事件的較深層面作出關注,就是這位離世女孩的禮物吧。
【 早安‧孩子 】 是系列文章,共分四部份。 現在各位看的這篇名為首篇 【 迷路 】; 其餘三篇分別為 : 【 追夢 】 、 【 不敗 】和 【 呼喚 】。 下一篇為 【 追夢 】。 以系列文章撰寫,主要原因是一些社會問題,是涉及多個層面,因此劃分作系列撰寫會較適合;而文章的標題,也希望籍此讓讀者留一點思考空間。
陳大文 作品
12 則留言:
對於這個小女孩的自殺方式,我也有點兒吃驚。
以我記憶所及,大多數青少年的自殺方式是跳樓及燒炭,割脈也開始少見。
上吊是需要多一點計劃及準備:買適當的繩子,打適當的結,繩子的長度(相對於身高及凳子的高度),找一處綁繩的地方,就連繩結放頸的地方,也不是亂來的。
所以事發之前,不可能像那女校長所說,沒有異常。她不可能是一時衝動,就去上吊的。
這小女孩膽量過人,原可以有一番成就,可惜卻用錯了地方。
又,我非常期待大文兄的其餘三篇。報刊對於青少年問題的探討,是越來越少。小弟在外地多年,已甚少機會接觸香港社會民生動態。
讀者 eric 君:
在我們成年人所謂的大人世界裡,如那位校長的口頭蟬 [ 事前沒有異樣 ]。
如果每一件事都 [ 事先書面通知播音筒 ] 說有異樣,香港就不會這麼多古靈精怪事了。
早前更有少女未婚媽媽把孩子屍體當垃圾的掉進垃圾槽,也有少女秘密生了嬰兒,便隨手掉落樓。
真無可能想象香港 [ 無異樣 ]。
還未計香港離婚率持續上升,但夫妻成孕率又下降,即是結了婚又難生育。
有些所謂潮人認為: [ 車!自由戀愛架啦,飛咪飛囉,妖,哈哈哈 ] 或 [ 養隻狗仔親過自己仔啦 ] 。
呢 d 都係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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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 報刊是較少深究青少年問題,皆因會得罪家長、學校、高官、甚至 ( 唔夠潮 );會政治不正確架,會被人投訴架。
大文兄,你的部落,和部落星期天,都帶給我很多驚喜,部落星期天的三位作者,都各自有特色,小妮的有她的慧眼,新加入的laulong有他的風采,而大文兄,作為拜讀你文章的我和其他讀者,自都心領神會,每每都帶給我們驚喜,也得到思考。
你能想出部落星期天的陣容,真不簡單。
我的孩子已十多歲,我都會推介他們和同學看你和其他兩位的作品,給孩子們,也給我們做家長的多點思考.
很想說句,多謝。
大文兄:
你個破題勁踩鋼線噃,如果我無睇過洗冤錄,一定監生嚇死.只能說一句,人,無論老幼,內心的真正想法只有當時人會知......:(
P.S.正常情況下,超過四十歲的人才知甚麼是"度頸",過程不說了~~~~~~:P
梓鈴,Rest in Peace......
Daniel.
大文兄:
我很有同感,因為我小時候的家庭背景和她很相像...
期待接下來的三篇。
感覺好無奈...作為一個都係九歲女孩既父親.
丹尼:
唔緊要,皆因[ 陳大文 ] 這個名,已經係屬於 [ 不列入才俊及美白 ] 行列,因此我的文章,題材都是想談一些外界認為 [ 有失斯文 ] 之範疇,反正都...丫嘩。
另外,自殺小女孩的想法,照理當然是她才最清楚,但有時並非必然。
她的事,像是自己迷了路,一個只得九歲的妹妹,可以有這麼思考地去吊頸,是極不尋常的事,反映她某程度上,很明白何為仇恨、榮譽、利害關系。
這就是要探究之處。
et :
你個女,有你呢個老豆,佢都好 funny喇。
我好撚手同 photop ( 攝記 )夾稿,搵次我用你既相,整番個 Feature ( 專題 / 特寫文章 ) 都好喎......
我想這是題外話, 但若果可以, 還希望網主略作討論:
除了九歲的處心積慮, 那麼十一歲的身體自主權呢? 我們旁觀者有權去劃那條道德界線說五十一歲不知廉恥嗎?
從前跟人討論過, 但那時候的例子是成年人猥玩小童, 我是站在道德高位地指指點點; 這一次我不懂說。今天的香港, 誰還敢說小孩子不懂得自己的身體; 又或者, 一個二十五歲的女生, 今時今日都依然可以不懂得如何做好自己。我困惑不安的是, 如果我還信守律法, 那麼哪裡才是那條界線, 已經過十八歲的人真可以隨便對青少年點評亂彈?
我不是無政府主義者; 我還是認為法律是維持社會的基本; 只是到了今天, 我不知法律 (還) 可以和應否為道德說辭。我痛恨成年人以小孩子的純真來成全自己的慾望; 但當小孩子已不純真、甚至乎, 他們知道自己在成年人眼中的價值時明買明賣, 法律如何告訴這些未成年, 你們是錯的?
我們的社會, 還該如何自處?
張日:
我相信你找對了人,和找對了部落。你這番留言,很有意思。值得討論。
十一歲是法律上的兒童領取身份證年齡,51歲是否等如年熟穩重;九歲又是否黃毛丫頭;十八處成年年齡是否懂得自處; 25 歲女士是否社會動力精壯派;2x 歲女性是否社會新人王;3x 歲男士是否老餅...等等
這些都是現在香港人普遍意識形態的混亂。
回說現在的孩子,不少比成年人,甚至屬 [ 不太正行 ] 成年人還要古惑。我形容為 [ 古惑 ] ,實不為過。
當中孩子與父母、社會形態影響等因素,是值得思考的。
我之前也寫過 文章 [ 模具 ] ,及[ 世代眼中釘 系列:四:世代小霸王 ] ;有空請細閱。
你提出的問題引子,可能在外界一般新聞組或一般博客,是不會受重視或討論,因為請恕在下直言,這些媒介我會形容 [ 絕大部份水平未達到 ] ,但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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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妨多說說你的意見論點,我對這話題相當有興趣,[ 陳大文 部落 ] 不會是可愛潔白的聯誼會,相信你有看在下的文章取態和看我的個人簡歷,也應明白了。
更希望讀者到訪 [ 部落星期天 ] ,細閱其他兩位作者 ( laulong )和 ( 小妮 ) 的作品,兩位都是獨當一面的優秀人員。
大文兄:
我記得普立茲獎 ( Fields Medal )得主陶哲軒的父親曾說,他從來不會給孩子壓力,給果他造就了三個學術成就超卓的孩子。
然而在香港,我們有給孩子們過份的壓力與期望嗎?我們有扭曲了成就指標的理解嗎?
現在的孩子不快樂了,因為要切合成年人的模;現在的孩子太快樂了,因為可以忘情在電玩世界。
最終這個世界不快樂了,因為孩子們(將來的社會棟樑)原來不堪一擊,不懂面對逆境,不明人生價值,更有很多不懂營生。
這社會病患沉疴,正慢慢消沉。
Really sad for recent news these few days ... for those parents of their daughters of 9 or 11 years old, what are they doing/feeling now? Must be very sad & surpri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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