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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

2009-12-27 現場片段:零八憲章本港簽署者到深圳投案‧3人1記者被公安拘捕

( 本部落將不斷更新有關事件最新資料 )


內地扣留的巿民及記者獲釋

(明報)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22:05

一批聲援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的本港居民,下午在羅湖橋示威時有四人和兩名明報記者被內地人員一度拘留。

示威者稱,他們共21人,由於曾經簽署零八憲章,希望到內地投案。

他們大約在四時在羅湖橋靜坐示威,其中四人和兩名正在採訪的明報記者被內地的人員扣留問話,他們在晚上獲釋返港。



片段資訊原文:我們也有簽署零八憲章,與劉曉波共同進退,闖關投案。

一班追求民主的香港公民,眼見零八憲章的發起人---劉曉波,被中共法院以煽動顛覆國 家政權罪成,重判入獄。

對中國共產黨判處異見之手段,我們感到非常詫異,而且認為不可讓劉曉波獨自面對。我們 身在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不能就手旁觀。

所以我們要發動聲援劉曉波及支援零八憲章運動,因而決定集體投案。明天2009年12 月27日,於羅湖口岸,一起帶著我們的零八憲章簽署書,返回內地投案。

2009年12月27日,15時00分,港鐵粉嶺站往羅湖方向,第十二卡車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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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21名《零八憲章》本地簽署者到深圳投案‧ 4人加2記者晚上獲釋‧內地公安涉越境執法﹝朱凱迪、eg9515報道綜合報道﹞

2009-12-27 晚上11點半綜合報道

今日共有21名聯署了《零八憲章》的本地市民,一同經羅湖返回內地投案,21名投案者列成一隊,當隊頭步入內地邊防之時,身穿便衣的公安人員將前排的3名人士拘留,其中有人尚未踏入內地邊防便被強行拉走,另有1位持攝錄機,亦是最年輕的被拘留人士天佑,是一位只有16歲的學生。另外有2名《明報》的隨行記者同被拘留。這6位人士,今日晚上八點半前已全部獲釋返港。《明報》於晚上11時,發出聲明抗議內地人員越境執法。


中國著名公共知識分子、《零八憲章》發起人劉曉波在12月25日早上因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北京法院判監11年,舉國嘩然。香港連日內不斷有示威和聲明譴責這次判刑,到今日下午,有21名聯署了《零八憲章》的香港市民在網上相約在粉嶺火車站,打算經羅湖口岸過關,並按正式的途徑向中國公安投案。他們表示,反對中國當局加諸劉曉波身上的罪名,若果共產黨的司法系統認為發表言論也是犯罪,他們願意與劉曉波共同承擔罪責。


●21名聯署人到深圳投案

前往深圳投案的21人年齡最細者最有16歲,其餘人士由十多歲至三十多歲。他們在粉嶺火車站集合時,便有便衣跟隨。約4點抵達羅湖後,一行人按一般程序通過香港海關,之後在免稅店前用黑色膠索帶綁住雙手,並在身後插上「簽署零八憲章」的「犯人牌」。一行人之後排成一條直線沿羅湖橋向深圳方向前進,當隊伍接近羅湖橋的中線時,在中國一方嚴陣以待的十多名穿制服及便衣人員突然行動,越過中線將4名投案者帶走,同時亦有人越過中線搶走投案者身後的「犯人牌」。所有穿制服及便衣人員都沒有表明身份或者向投案者說明行動的理據。除了4名參與者,尚有2名隨行的《明報》記者和另外3名路經該處的市民被內地人員押走,據被拘留的投案者表示,該3名市民是因為手上分別有手機、遊戲機及相機,因而被拉入拘留室,3人都大呼無辜,3人都於稍後時間獲釋。


當4人被押走後,剩下的投案者決定不再向前走,因為他們認為已不能按正規程序向中國當局投案,也不能保證投案者在受審訊前的人身安全,因此他們改為向香港警察報案求助,並召開記者會。投案者表示,當他們向就近的警察求助時,警察表示「無能為力」,若他們欲過關,香港警方即無法保護他們。他們之後到報案室,但警察沒有受理,說只能夠與國內聯絡,了解被扣留人員的人身安全。接着,警察在羅湖橋設示威區,餘下的投案者逗留至六點多後離開。


●公安稱不知道《零八憲章》及劉曉波

到晚上,消息傳來所有人已經獲釋。4名投案者在9點抵達位於大埔的梁國雄議員辦事處開記者會。其中一人曾浚瑛表示,4人聯同記者和3名途人一起被押到一個房間,他們向內地公安表示,自己簽署了由劉曉波發起的《零八憲章》,現在劉曉波因《零八憲章》被判監11年,他們作為聯署人,願意共同承擔「罪責」,故特前來深圳投案。曾浚瑛說,在場的公安人員表示,沒有聽說過什麼《零八憲章》,也不知道誰是劉曉波,當局是因為他們沒有持有有效證件而把他們扣留搜查。


四人被搜身,隨身物品亦被徹底搜查,公安亦向他們要了香港身份證影印,並詳細查詢個人資料,包括香港家人的電話號碼等。16歲的學生天佑表示,公安要他詳細講出父母及家人的姓名、地址及工作地方,否則便不讓他離開,天佑最終交出有關資料,所有相關的攝影機資料,均被刪去。延至晚上,中國當局沒有向他們發出警告便把他們釋放。


行動發言人一心在記者會末尾時表示,他們將會繼續行動,抗議中國當局以莫須有罪名處罰劉曉波。

朱凱迪、eg9515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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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明報》聲明──抗議內地人員越境阻撓記者採訪

2009年12月27日下午,明報兩名記者採訪20多名聲援異見人士劉曉波的市民時,於羅湖橋上香港境內,有內地執法人員進入港境,將其中一名記者推撞至深圳境內,再拘留接近3個小時,至晚上7時後才獲釋放;記者的回鄉卡被沒收,對方未有解釋原因。《明報》對內地執法人員越境阻撓記者採訪表示抗議,並要求特區政府跟進,以保障香港記者的採訪自由。

事緣下午4時左右,逾20名聲援劉曉波的香港市民,欲到羅湖抗議。示威人士於4時15分左右,行至羅湖橋接近深港兩地的接壤中線時,有10多名內地執法人員一字排開。當示威人士接近港深分界線,多名深圳警察即上前拉走在場拍攝示威情況的示威者。

同一時間,明報攝影記者葉漢華站在分界線的香港境內採訪,突然,被一名穿着便衣的人士推撞,記者被推過分界線跌入深圳境內,即時有5至6名內地執法人員(包括推撞記者的便衣人員)將攝影記者抬走。

明報另一記者梁偉健上前表明記者身分,亦一併被帶走,二人先被拘留至一房間,然後分開查問,至晚上7時15分左右才獲釋,但對方並沒有解釋原因下,沒收二人的回鄉卡,記者要求取回也不成功。


附件二:動員原文──我們也有簽署零八憲章,與劉曉波共同進退,闖關投案。

一班追求民主的香港公民,眼見<零八憲章>的發起人---劉曉波,被中共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重判入獄。

對中國共產黨判處異見之手段,我們感到非常詫異,而且認為不可讓劉曉波獨自面對。我們身在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不能就手旁觀。

所以我們要發動聲援劉曉波及支援零八憲章運動,因而決定集體投案。明天(2009年12月27日),於羅湖口岸,一起帶著我們的零八憲章簽署書,返回內地投案。

2009年12月27日,15時00分,港鐵粉嶺站往羅湖方向,第十二卡車尾等。

*注意:逾時不候
*敬請穿著黑色衫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5500

3 則留言:

匿名 說...

高鐵一地兩檢 違反基本法

議員湯家驊關注 ,如高鐵實施一地兩檢 , 將會違反基本法中, 內地執法人員(公安) 不能在港執法規定. . . .

匿名 說...

高鐵一地兩檢 違反基本法 ! !

學者﹕出現違反《基本法》危機
殖民地內的殖民地, 圈地

1.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將來高鐵總站若實行一地兩檢,會出現「一個地方,兩個機構」,因兩地司法交接的原則未曾談妥,出現違反《基本法》危機。

2. 他解釋,香港一直堅守「屬地原則」的國際共識,即港人在外犯法由當地法院審判,外國人在港犯法,亦由港法庭審判;但內地實行「屬人原則」,內地人在港犯法,被內地邊防捉到即要遣送回內地受審,引發爭議。

3. 他認為,要解決問題,可把車站的執法範圍部分視為「領事館」般的屬地 (殖民地內的殖民地, 圈地),讓內地執法人員 (公安)執法,但此方案港人未必接受。. . . . . .

嚴櫻 說...

議員返鄉遍不能 公安拉人任佢行
真係公安闖關 港人莫敵
老豆入仔間房前都先識敲門啦,真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