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誌簡介


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

部落星期天 : 系 統 權 限 設 定 已 完 成


本人 ( 陳大文 ) 署名;已向本部落所有作者開放最高系統使用權限,根據 google.com / blogspot 系統設計,每位作者已是本部落的全權管理人,全權管理人的定義,即是可任意使用本部落一切系統功能,此舉可完全落實 本人曾標榜本部落宗旨的 ( 部落星期天的真正資產是每位作者和讀者 ) ,由於不能給讀者開放管理權限,因此向每位作者開放權限,已是在絕對公平、絕對不涉及 ( 陳大文 署名 部落主人 / Blog ) 的邏輯性矛盾及絕對無爭議性的大前提。




( 陳大文 ) 署名已由本人特別列為 [ 部落作者之一 ] ,即是說,在要求對其他作者最高公平及最嚴格公正原則下,稍後,( 陳大文 ) 署名更會由本人自行 移除,在系統操作上 ( 陳大文 ) 不能再自行貼文,在絕對無爭議上, ( 陳大文 ) 不能使用講本部落任何功能,只可以作為一般瀏覽者。


******

另外,本部落作者之一 Angel Tam 譚心 ,對於本人以前在介紹新作者加盟文章,指出對其他作者 可能欠缺一定篇幅的表揚及作者背景描述,她引證本人例如沒有明確表揚作者 ( 小妮 ) 的優點,本人現作解釋:




由於本部落構思是由小妮在 2007 十二月下旬提出,我同意並和小妮默契協商,由我 ( 陳大文 ) 落實建創本部落,因此;在絕對性或最嚴格邏輯上,小妮不是新加盟作者,她反而是本部落原構思人物之一,其次是本人 ( 陳大文 ) 。因此,我是不應該以 ( 介紹新加盟作者 ) 來介紹小妮,由於我沒有在絕對每一件事情作每一分鐘或定時作最透明的正規交待,而期後的新加盟作者也沒有強烈質疑,所以我單方面以為沒問題,但原來我是有可能、及有機會犯上最小的錯誤。




這是我的失職, Angel Tam 譚心找到本人的最小結構性職能失誤,我是失職,能找到本人錯處,作為認真的建立本部落的宗旨,我是不能為自己辯駁。




作 為超過十年新聞採訪工作,在培訓新入職記者及執稿同事的經驗上,我以前未遇過此類錯誤,我個人相信的是,寫文章要為讀者帶來共鳴,首先應由自己開始建立公 信力。如果本人在這部落的操手,能多於一次被引證對加盟作者不公平的質疑,這是對於新聞工作者而言,縱使已轉職,但也不能以此為借口,當有作者可以成功對 本人作為創建者的身份質疑的話,我只能承認,我可能當中未達完美。在本部落的請辭,也是對外界現職新聞從業員尊嚴的維護,我是有錯,最好的處理方法,是我 無條件地放棄本部落,部落是沒有金錢利益的,但有時候,運作過程帶來的快樂、及自己作為招攬新加盟作者的公信力,是唯一在下珍惜的。




容許我先致歉,因為我實在暫時找不到比 [ Blog / 部落主人 ] 較為容易理解的名詞,但我知道在絕對挑戰和絕對不犯錯的大前提下,唯有再用這名詞了。




為求絕對公正,對於本部落作者 Angel Tam 在電話中詢問:為何當時介紹 Angel Tam 譚心加盟時,表揚她背景優點的筆墨較少,相對新作者資深舞台藝術者 Carson Chung 鍾家誠先生則較多、及沒有表揚小妮。小妮的已在上文解釋了,至於 Carson 由於有確實的多項演出資料,因此我也嘗試用較有技巧的撰文方式,盡量不太露骨地表揚,但可能字數上,確是相對 Angel Tam 譚心為少,這可以是一項失職錯誤,如果要質疑的話,嚴格來說是成立的。



至 於 Angel 譚心在電話中指出的關於 [ 因為 Angel Tam 譚心 為陳大文介紹 Carson,陳大文才有機會認識 Carson ] ,而當中我認為這並非介紹新作者的重點,也沒有因應 Angel Tam 譚心的要求,把 ( Angel Tam 介紹 Carson Chung 給部落星期天 ) 類似的字眼加進文章,這可能已是一項失職錯誤,可能令 Angel Tam 或讀者 有理由聯想,是陳大文認識某人,但對有關人士的人物網絡功勞忽略。



我是願意致謝及致謙。



補充一點題外話:


其實,本部落作者之一的 ( laulong :劉朗 ) ,在我邀請他加盟時,我有詢問他如何為他介紹, laulong 表示,不須說明他的真正職業及所屬機構 / 職級 / 及真實名字的書本著作等,因此我是省略了,但我是沒有每一件事作完全透明地向其他人長篇交待,而 laulong 也沒特別有此要求。




至於另一作者: Hana ,我在介紹她加盟文章上,表揚她的才華的文句字數也是不多,但由於 Hana 也沒有此項質疑,我也知道她是懷有愉快心情加盟,在理解上我到此刻,也相信她是樂意加盟的。 在邏輯上,如果不願意加盟,也根本不能肉麻地遊說人家參與,對嗎?




我明白,如果在下不請辭,可能會有接踵而來對本人的各項質疑,也許沒完沒了。那麼,憑經驗所知,要花大量精力處理人事關系,已損失了寫文章的時間,也再難以部落信譽來招攬真正有獨立思維、有非凡才華的作者參與。




並且,我說過,享受寫部落,是皆因享受自由,此為 [ 無壓力寫 Blog ] 的 原意,但我理解到,這原意可能已因一些事情而變質,而更預計,我可能要花大量工作資源來滿足人事關系的質疑,我不想日後再有新作者加盟,反而是不停計算讚 頌字數有多少,但又要寫得多而不肉麻,但又要明顯高調讚美,同時又要符合高質讀者的眼光,又同時要每件事都須要毫不保留交待。




這不是我所願意遇到的。



相信本文章已對所有人和事作近乎絕對透明的交待,此為本人最後一篇在本部落的文章。



陳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