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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

100磅瘦女被邀纖鬼祟肉做代言人‧追魂Call招失財


李小姐(化名)到纖體公司時,被指手臂有「鬼祟肉」、脂肪比例超標、水腫情况超標。自言一向纖瘦的她,手臂只有8吋粗、腰圍24吋,但仍擔心體型「不標準」,在纖體公司職員游說下加入成為「宣傳大使」,繳付了16500元。(余俊亮攝)


(明報)2009年9月17日 星期四

【明報專訊】減肥瘦身成風,不少纖體公司職員的游說伎倆,不外乎利用「追魂call」、批評目標顧客的身形、信誓旦旦聲稱「包減到」等,女士往往付上逾萬元代價也未達到減肥目標。擁有24吋纖腰、身高5呎4吋、體重只有100磅的李小姐(化名),竟然亦獲纖體公司邀請擔任代言人,更要求她在一個月內減去10磅。李小姐不勝其煩下最終繳付了16500元按金,其後感到被騙,欲追回款項但不果。


李小姐向本報表示,今年6月底至7月初,兩星期內四度收到纖體公司「纖 得 掂」的來電,邀請她擔任纖體代言人,李小姐打算隨便約個時間了事,但沒有應約;其後的3個星期內,她幾乎每天收到電話,游說她「不減肥也可以來做免費身體檢查」,李因受到免費身體檢查吸引,加上不想再被煩擾,遂答應7月底到該公司一趟。


游說兩小時 指有「鬼祟肉」

李小姐當天磅重後被安排入房,經該公司顧問游說了兩個多小時,擔任該公司代言人。李小姐引述顧問指她脂肪比例超標、水腫多出數公斤、手臂有「鬼祟肉」等,應可減12至13磅,並為她訂定一個月減10磅的指標,但需繳付16500元按金,一年內若維持到減磅後的體重,可原銀奉還,職員更「寫包單」稱「無可能減不到」。李小姐雖然自覺毋須減肥,但最終仍不勝其煩,繳付了16500元,但沒有簽署其他合約。


付16500元 欲退款被拒

她付款後隨即感到後悔,有被騙感覺,幾日後致電「纖得掂」要求退款,幾番轉折,對方表示大家「明買明賣」,堅拒退款。李小姐遂向立法會議員及消委會求助,現正處理。


纖得掂﹕代言人最低110磅

「纖得掂」公關經理麥小姐接受查詢時表示,擔任其公司纖體代言人的最低條件是體重110磅,其後記者指投訴人「未達標」時(只有100磅),她又說有兩至三成客人的體重雖未達110磅,但因體內毒素高、水腫指標高,或有肚腩而需要減肥。她強調代言人能達到每月的減磅指標,便可獲退款。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更指出,有事主在減肥療程中不斷被游說「加碼」,結果要逾6萬元「埋單」。有糖尿病 的投訴人潘女士希望減肥改善健康,於是接受纖體公司來電邀請她免費減肥,並為公司任代言人。


每月磅重 達標才可退錢

潘女士簽約時,先付一筆涉及兩個月46項療程的保證金,即24800元。若首月可減10磅,可先取回5000元,其後潘女士仍要每月到公司「上磅」,公司會分12期退回餘下保證金,維持目標磅數方獲退回該期金額,否則不獲退款。


在療程初期,潘女士只減去2至3磅,未能達首月減10磅目標,職員遂游說她增加一個7000元的中醫針灸療程,取回5000元,潘女士答允付款,但其後仍未達到減磅目標。但當她之後努力有進展時,卻發現職員「放軟手腳」,甚至叫她不用做一些療程,最終潘女士未能達標,保證金泡湯。

明報記者 馮樂琳 梁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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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代言人投訴升30% 簽「不平等條約」 追討困難

(明報)2009年9月17日 星期四

【明報專訊】消委會收到涉及減肥「代言人」投訴急升近30%,去年該會全年收到24宗有關投訴,但今年8個月已有31宗,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由於事主多數與纖體公司簽署了「不平等合約」,故追討有困難,建議業界增設「冷靜期」,讓事主小心考慮。


消委會去年收到1155宗有關美容服務業的投訴,今年首8個月則收到1059宗,當中約一半與美容公司倒閉有關;至於涉及減肥服務的投訴有86宗,當中「代言人」投訴上升近30%。


劉燕卿指出,纖體公司與客人所簽合約往往有一些對客人不利的條文,例如「亦需客人配合均衡飲食」,但公司沒有詳細解釋條文,故往往可以將減肥不達標的責任轉嫁到客人身上。


而不少合約亦列明,即使事主達標完成療程,美容院只會分期退還按金,一旦「磅數反彈」,該期按金亦會被扣起。


劉說,由於客人簽了合約,故在協助市民向公司追討款項時,存在一定困難,建議市民要小心細閱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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