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誌簡介


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Yellow Journalism : 道德公審與 14 歲母親



而家香港地,真係好興玩一樣嘢,叫做『道德公審』...

但又很吊詭地,一個夕夕無名的靚妹被人搞大個肚,公眾會噓聲四起,恨不得『拿起道德鋤頭』,口誅筆伐也。

但如果係一個靚女明星(仲要當紅 ~),被人搞大肚呢,公眾就會『路見不平』、『熱血沸騰』、『起義聲援』、還要來個『人民公審』,可歌可泣....

那少女就讀學校的校長,說如果她想重返校園,學校隨時歡迎她。

果位校長已經好難得,佢真係明白『求學不是求分數』....


※※※※※※※※ ※※※※※※※※ ※※※※※※※※

註:以下報章報導,我個人認為手法上非常有問題,請留意紅色字體綠色字是本部落指出的誤導描述

14 歲未婚媽媽 網上曬大肚相

(星島) 3月9日 星期一 06:30

(綜合報道) -- 新聞節錄

(星島日報 報道)年輕一輩性觀念日趨開放,一名懷孕八月港版「十四歲媽媽」在網上大曬大肚照,講述未成年懷孕感受,似為自己所為自豪。有社工認為,其做法有教壞青少年 之嫌,惟不少網友卻大讚其勇敢,顯示他們價值觀模糊,做事不顧後果,擔心此類網上信息會令青少年道德界綫後退,誤以為未成年懷孕並無不妥。( 在報導時預先作了道德審判 )


  「十四歲媽媽」在討論區張貼多張大肚自拍照,隨即惹來大批網民激烈討論,其留言及個人網誌被多個討論區轉載,成為網絡近期熱話,惟昨午有關留言及網誌已被人刪除。


  有網民不值其所為,狠狠批評她不應以未成年懷孕作炫耀,亦質疑她未有能力照顧下一代。( 煽情字眼,也有誤導成份 )


  有網友替該未婚媽媽大起底,查知該少女生於一九九四年六月,今年只十四歲,前在粉嶺 一中學就讀。她前日在網上討論區以「唔知有無人識我,入嚟睇睇我的大肚相啦!」為題,張貼多張自拍照,從背景估計相片是攝於「母親的抉擇」院舍內。照片中少女上身僅穿胸圍,露出圓渾的大肚子。

  該少女留言寫道:「囡囡,你快D大啦!呵呵,我有八個月啦,真係咁大個女都未影過D咁SEXY嘅相囉!」言語間令人感到她以此自豪,未有感到任何羞恥。( 又是道德審判 )


  她透露,胎兒已照超聲波得悉為女孩,孩子父親不肯負責任已經分手,並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


  據悉,該少女家住北區,年前輟學,曾犯事被判入女童院。她在個人網誌中承認,「我有咩未試過,食煙、飲酒、食毒品,日日唔係去落吧就落D,日日 對住D九唔搭八嘅人,依家仲做埋十四歲的媽媽,我仲有咩係驚啩!」她稱,為了腹中小生命,已經戒掉壞習慣,希望親自撫養女兒成人,目前等候法庭判決。 ( 採用誤導字眼,網誌主人根本無須『承認』什麼,因為網誌是她自己擁有的 )


  本報曾致電「母親的抉擇」查詢,尖沙嘴 支援中心主任陳慕貞表示,正就事件了解。她認為該少女像時下年輕人將個人資料在網上發放,令自己變成事件的受害人。她又引述該少女表示,不知道個人言論被轉述。( 但當事人似乎沒有明示或暗示自己是受害人... )


  理工大學 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表示,新一代性觀念開放,網絡上又充斥着大量色情資訊,令年輕人價值觀模糊,不懂得分清是非對錯。他說,青少年於網上發言多不負責任,不經仔細思考,對於有未成年媽媽在網上炫耀,竟讚賞其勇敢及表達支持,這樣會令該懷孕少女強化了錯誤的想法。( 道德學者很以偏蓋全的想法,也趁機重提『網上充滿不良資訊』的謬論 )


  崔又稱,該討論須未至於令其他青少年即時有樣學樣,但會令他們的道德界綫後退,誤以為未成年懷孕並無不妥,日後容易受到引誘。( 道德學者誤導和恐嚇市民尤其家長,妖魔化互聯網 )


  警方發言人則稱,商業罪案調查科 科技罪案組正跟進了解事件。警方又提醒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所有適用於現實世界的刑事法例,亦可用於虛疑世界。

  任何人如與未成年女童性交,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有關非法性交的罪行。


※※※※※※※※ ※※※※※※※※ ※※※※※※※※






* 昵称:aR’ 瑩
* 性别:女
* 故乡:广东省 惠州市 惠阳区 ( 應該是新移民子女 )
* 现居住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 自我介绍:MIKO 無咩好
* 职业:服务员
* 希望:快点做钢琴老师
* 血型:O型
* 身高:166-170 CM ( 現在很多新一代少女普遍都很早熟,尤其新移民子女 )
* 体重:51-60KG
* 相貌:中等水平
* 体型:高挑
* 日常打扮:休闲
* 是否吸烟:心情不好时抽
* 是否饮酒:浅酌而已 ( 14 歲或之前已飲酒,是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 )
* 性格特点:胆大, 幽默风趣, 热心助人, 善解人意, 成熟稳重, 单纯可爱
* 兴趣爱好:购物, 休闲娱乐, 钢琴8級
* 喜欢的颜色:紫色
* 喜欢的季节:秋天, 冬天
* 喜欢的运动:游泳, 羽毛球, 篮球
* 喜欢的菜式:川菜,韩国料理
* 喜欢的饮料:葡萄酒, 果汁, 茶/茶饮料
* 喜欢的音乐:交响乐, 钢琴音乐
* 喜欢的电影:情感片
* 喜欢的书籍:古灵、明晓溪
* 喜欢的名人:钟嘉欣、余诗曼
* 人生格言:一切 从心開始
* 联系方式
o QQ:本部落刪除
o MSN:本部落刪除
o 固定电话:本部落刪除
o 联系地址:HK****地方 淡水**地方

6 則留言:

Betty 說...

0夷? 我都响广东省 惠州市出世哦......

匿名 說...

我就覺得﹐基本上各人有各自自己的選擇﹐既然佢唔係唔開心﹐其他人道德公審黎都多餘。不過﹐既然係自己既選擇﹐第日唔好後悔就好。

匿名 說...

小弟對於張先生的評論實在不敢苟同
先請張先生請原諒小弟詞窮和文法上的錯誤
小弟感到張先生在此文中盡了全力幫14歲的事主開脫一般
其實全民公審根本不是近來的事,有資訊傳播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出現了這一個現象,而事實上也是無可避免的情況
閣下所指出所謂的誤導,小弟認為不論在文章上的寫法和事實上都是沒有什麼引導錯誤的地方
女孩承認,不,按張先生所說,她不是承認,而是說出自己有吸毒吸煙落d的習慣,其實我不太清楚在文章中到底有什麼誤導的地方,只感到是在捉字失
而事主在日誌上放出自己懷孕中的相片,可能在張先生眼中不是曬出來,只是在自己的私人網誌中公開自己的照片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確是沒什麼大不了,但別忘了,網上日誌是想公開給人看自己心事或日程的地方,如果真係的私人,大可加密不讓人看或是不寫在網上,只要你寫在網上~又沒有加密~就代表是公開的啦~要不幹嘛要寫在任何人也可以看得到的地方呢?還要把照片放出來給人欣賞,借問一句,此等行為不是曬出來,是什麼呢?在張先生眼中難道只是“供人欣賞“或是“分享懷孕的喜悅“?
但小弟又不曾看出,事主在網誌中所寫出來的言詞間有什麼想分享的地方,也許是小弟過於市井了,文學修養也不好,實在不能從她的照片或是文字間感受到事主有任何感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地方(如果閣下認為一位14歲的少女經常流連的士高酒吧的地方,吸毒抽菸,更於“香港法例可以容許“的年齡下發生性行為,從而暗結珠胎,更道出「我有咩未試過,食煙、飲酒、食毒品,日日唔係去落吧就落D,日日 對住D九唔搭八嘅人,依家仲做埋十四歲的媽媽,我仲有咩係驚啩!」此番言語是沒錯的話),小弟也找不出有什麼道德審判的地方,難道閣下的道德觀念是容許一名14歲的小女孩做出此等行為?(對不起,小弟實在感到14歲的年齡作出這種行為是荒誕絕透的)
繼而是,事主在文中所寫出的感覺,在小弟的角度而言,實在找不到有任何一絲羞愧的地方,試問有多少少女可以說出如事主所寫出的想法,我仲有咩係驚…我只感到她有無限的挑釁性,感到自己真的很有英雄一般的感覺
其實小弟實在不知閣下心中所想的是什麼,或許閣下引出這篇文章,是原全沒有想向這件事作出評論的地方,而只是在打擊文中的寫作手法和報導態度,但要指出現今報紙的寫作手法有問題,事實上有更多比此文可以捉字失或是挑剔的地方,但要用一篇如此平凡地報導事實的文章開火,太小題大做了吧,或許閣下是選錯題材了
真的要寫道德審判的批評文章~不如選最近被舊事重提的明星私照事件來得更為適合,小弟反而在各個報導中都看到所謂的道德審判,但卻無法認同在14歲媽媽媽的報導中有任何道德審判的地方
在此向閣下表明利益申報,以避張先生認為小弟是打手,在此向張先生作出挑釁,小弟只是看到文章中所想評擊的地方實在是題過於失罷了,在文章中所謂的錯誤有大部份也不是寫文章的人的個人想法,以“有網民不值其所為,狠狠批評她不應以未成年懷孕作炫耀,亦質疑她未有能力照顧下一代。( 煽情字眼,也有誤導成份 )“這一段為例,有什麼煽情的地方?的而且確是有很多網民不值其所為,請自行找尋其他網民的討論
浪費閣下的時間相當抱歉,如對本篇留言有任何想回應的地方~歡迎多寫一篇手討論看看,我相信張先生對小弟的指控和看法不會沉默不語的,但請以文留言的正面方向討論,不要挑剔小弟的文章或是字失之類的東西,文字遊戲不過是小孩子的玩意吧?我相信張先生一定會認同這個觀點的(又或者張先生可以把此留言刪掉,當沒事發生也可,小弟真的沒有找碴的意思)

匿名 說...

追加一點,小弟的言語間可能帶著十分偏激的言論,或是甚有挑釁性的說話
但懇請張先生勿要動氣,因為小弟是全無惡意的,只是平生愛討論,但詞窮技驢,希望張先生多多包涵

陳大文部落 說...

邊個張先生??? 我唔係張先生喎,你有無認錯人??

但有一些觀點我也可以回應。

這篇報導是有審判成份,只要看其行文用字,就是包含預先審判了,我的網誌也列出審判的說明,你再詳細看看。

網誌如果不加密,確是公開給人看,但公開給人看,不等於『網誌主人正炫耀』,如果用你的邏輯去想,其實所有公開的事物都可以是晒命,而即使當事人真的炫耀自己大肚,也沒有什麼限制不讓人晒命,所以那 14 歲母親自拍大肚照,看倌可認為她行為幼稚,人人有不同睇法,但很難說她正在炫耀自己大肚,但該報導卻用審判字眼,來預先把那女孩描述得炫耀自己是未婚媽媽。

新聞報導不應這樣,報導 ( report )一件事,不是審判一件事,也不是寫劇本。

我的網誌不是對當事人表示認同或批評她,其實我的文章都寫得很清楚,基本上不會看不明,你詳細看看吧。


至於你認為那少女竟然可以對自己未婚大肚不感到羞愧,這是你個人觀點,人人都可以有觀點,不同的價值觀,你覺得那報導沒誤導,只因含有預先審判,又很符合你個人喜好而已。


而『淫照事件』的評論,你其實在回應或指正我之前,你究竟有無睇過我的文章?我已經有文章談此事,雖不是談傳媒報導手法,但我也有選擇題材的自主,對嗎? 你不如先觀看我寫關於淫照的文章,清楚了才指正我吧。我不抗拒有人提出意見,但請多謝合作,清楚了、看了,才指正,唔該晒。

至於你是否某報打手,我是沒興趣研究,你強調 [ 我相信張先生對小弟的指控和看法不會沉默不語的,但請以文留言的正面方向討論,不要挑剔小弟的文章或是字失之類的東西 ]...

唔好意思,不要向我進行心理挑戰,唔好玩呢樣嘢,好唔好?我無興趣同你互鬥指謫,我也沒大興趣研究你的文筆,我諗你搵錯對象。

匿名 說...

星島不嬲都鐘意呢類「青少年墮落」呀,「中學生性開放」諸如此類嘅新聞,製造道德恐慌俾啲家長同大/中/小學生睇,「十四歲媽媽」只係其中一個例子者。
其實,「學生在港鐵月台揸波激吻」同埋男拔萃素描用裸女單野咪又係星島佢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