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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

香港部落文化【三】: 叱吒萬人迷


這是談香港部落文化的結尾篇,在文章開始之前,先和大家簡談兩件事,就是【黑社會如何收保護費】和【兩種有錢人】。


先說黑社會。


黑社會在向小商舖收保護費前,不會明目張膽說明要來收錢,會先放一盤桔在小店前,說是為小店主求福,或稱為【來打個招呼】。小店小老闆若果識趣,付了錢,小店總可以繼續經營,但是否有能力不斷支付保護費,則是後話。


如果以為理直氣壯,說小店是自己小生意,與人無尤,拒絕這盤爛桔,黑社會便會表明要你【識做】 。你若肯付錢,黑社員也會罵你一頓,玩弄一下把戲,但都會收錢走人。不過,若閣下仍不識趣,以為和黑社員講道理、或置之不理我行我素,你便慘了,天天雞犬不寧。 黑社員小頭目和你口角,然後一眾爪牙便時刻攪亂,總之你就算肯付錢道歉叩頭認錯,也不成。因為你已【得罪】了黑社員,唯一辦法,就是把小店結業大吉,店也沒有了,雞犬也安寧了。


有了這概念,我現在簡談兩種有錢人。


有錢人不一定有謙厚修養,修養和人的性格有直接關系。窮的人不一定是老粗古板,有錢人也不一定知書識禮,甚至言行令人咋舌。


有修養的有錢人,如果問他有否興趣去吃平價小餐,他會說口味不合,謝過。但一個沒修養的有錢人,會說:【 呢啲咁既嘢,我唔食既! 咪攪我 !】。這說法也不能稱錯,因為有錢人沒興趣吃平價小餐,皆因有能力吃的好點。但話說出來,旁人便會酸溜溜,有錢別人也看出,但犯不著藍族血統的高高在上,話語間揶揄窮賤的人只能吃下價食物。


【不喜歡的博客,我通常不會去留言】這類說話,可以詭辯成自己很真、很老實、很坦率,但都是屁話,只是骨子裡的白鴿眼。同樣地,不喜歡自己自知罷了,無須喊叫出來,像表現自己看博客是給人機會,得到【賞識】才到訪。這和上述的無修養的有錢人道理一樣。


人要待人處事,除非活在深山,或富可敵國,待人是一種生活藝術,處事是個人思考,兩者是並存,能帶給我們無限友誼,也帶給我們值得回味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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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把話題帶回香港小圈子的部落文化。


智慧告訴我們,滿腹學問的人,學問就是財富,優厚學問,人也心靈上富裕起來,懂看世情,明白處世態度。當看見 Blogger A Blogger B 事件,Blogger B 的情況就像以上談黑社會收保護費及沒修養的有錢人,道理是一樣的。


Blogger A 有某種立論,Blogger B 不認同,先以回應欄用一些說話【打個招呼】,但 Blogger A 【不識趣】,我行我素,於是 Blogger B 的【社員啦啦隊】便一言一語一唱一和,而 Blogger B 也用一些說話,令 Blogger A 【雞犬不寧】,最後 Blogger A 的【小店:部落】以結束為終止。如果 Blogger A 的部落不結束,Blogger B 可能繼續對其千方百計揶揄,那邊廂,【啦啦隊】繼續雞犬不寧,小店要經營不是易事。


我特意在談這事情上不說明兩家博客名稱,因為博客是誰不重要,博客性別也不是唯一重點,關鍵是事件的過程。如果我們每人自己都有一些對事物的觀點,除非閣下的小店部落長久無人問津,否則有讀者群,便極有可能遇到這類遭遇。一些好像【德高望重】的博客,認為閣下的言論不合意,用上任何方法令你改變,如你願意改變,形成言論與他 / 她同步,退一步來說,其實是言論壟斷。


你若果不就範,即所謂【死不認錯、死不低頭】,德高望重的啦啦隊會助興,稍為有學識的博客,其啦啦隊成員總不差到那裡去。一言一語,字字尖酸、刻薄奚落、令人顏面無光,你能撐得住是奇蹟,倒下來是他們期望。


其實,把【德高望重的博客】深層解構一下,並非難事。社會上所有商品都基於市場因素,有怎麼的市場自然衍生什麼產品。有些看來德高望重、萬人迷、或自我營造萬人迷、或以高深莫測模稜兩可的語調,營造一種【感覺上很文化】的金字塔,只要加上一眾支持者,便形成一股看似無形,但實質有影響力的言論方向。


Blogger A 封了 blog 後,Blogger B 很戲劇性地幾乎每天一網誌,但不是直接談這件事,而是很曲線、很借助於女性的先天無力感來反映這事。例如不直接談文章的政治取向但會談關於男人的不成熟弊病;又例如不會談對方的政見但會談自己心情很不爽、很無力;潛台詞就是營造一種氣氛:【我好失落、我好慘,我好想哭哭哭,請錫錫我吧 】。除了少數她的讀者提出反思意見外,大部份都屬之前的啦啦隊齊來呵哄,就有如一位婦女剛被丈夫打了一頓,現在要社工醫護人員來照料。 異常的情感,也產生了奇詭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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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的社會擂台是這樣,會好辦事嗎?


若果把上述事件,同樣邏輯推向社會政見擂台,又若果是行得通的話,那就簡單了。


只要先營造一些偏向某一政治取向的意見領袖,例如博客也可以在今世代成為一股極有潛力的媒介。當一些博客,在透過特定的安排下,形成一道意見的防火牆,然後針對性地培養一群【粉絲】,那些【粉絲】也是隨意見領袖的水平而衍生,差不了那裡。領袖對於某些與他相違背的立論,以任何方式,使之難以存在,當然,我所指的違背言論,是具質素者,並非一般討論區的粗言嬉笑。在處理政見取向調整上,這是成本相當低並有效的方法,只在乎培植的領袖多少和辦事能力高低而已。


或許看倌有疑問:這麼多博客怎麼找著有質素的相反意見的對頭家呢?


這問題一點不難,垃圾行文的不會有具質素的讀者,但高質的博客,讀者群自然不少,要留意這類博客,就像在滿佈五呎高行人的街上找六呎高的人,很難嗎?


正如引申一下,要發現有 Blogger A 這類博客,又有多難呢?


當然,這只是引申例子,不是把 Blogger A Blogger B 的事加上枝節。



陳大文 部落 2008

陳大文部落【陳大文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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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則留言:

Chris 說...

我明你講乜。簡單d你想講,會有讀者可能俾其中一方(因為其影嚮力)spin咗。但你哩個講法嘅前設係讀者都欠缺獨立思考,容易俾其他人影嚮判斷。

但事實上,不留言讀者係一定比留言讀者多。因此留言唔足以反映現實。所以,普遍讀者嘅諗法(有否被人影響)係無人會知道。
就如我講完哩句野之後,我都唔會知道d人有無俾我影響。

另外,博客哩個平台好獨特,一方面係自己嘅地方,同一時間人人都可以出出入入。
咁喺自己地方,事實上鍾意講乜都得。正如你都喺度講緊人地吖,而其實完全唔關我事但又同時加兩句。

咁應該點樣玩blog先啱呢,我又唔知。但相信大家會互動個共識出來law。

kenkachemhazard 說...

沒修養的有錢人說自己不吃廉價食物, 與博客說自己不在不喜歡的博格留言, 有一個明顯分別, 那就是: 同樣是表示我不喜歡, 前者的標準有一個明確客觀的分野, 也就是價格, 標準對大部分人而言皆適用, 一講就明; 而後者不喜歡的標準只對自己一人有效, 其他人要反駁, 除非那個人自爆, 否則根本無從入手.

同一個道理, 付錢去買食物的錢很客觀, 而且價值世界公認, 但留言的價值, 可以很輕也可以很重, 而且唯心.

所以我認為兩者類比是不恰當的.

再者, 選擇在喜歡的博格留言, 跟選擇吃中午飯, 有多大差別? 如果分別不大的話, 那我可以說我吃午飯白鴿眼嗎?

陳大文部落 說...

No, 文章意思不是這樣,你再詳細看。


對不喜歡的博客不留言,自己知便可以,無須再說出來。正如有錢人不須說自己有錢而吃貴的,說出來便顯得欠缺修養。

陳大文部落 說...

Chris :

Yes .

[ 不留言讀者係一定比留言讀者多。因此留言唔足以反映現實。] Yes.


[ 博客哩個平台好獨特,一方面係自己嘅地方,同一時間人人都可以出出入入。] Yeah ~


[ 咁喺自己地方,事實上鍾意講乜都得。正如你都喺度講緊人地吖 ] Yes .


[ 咁應該點樣玩blog先啱呢,我又唔知。但相信大家會互動個共識出來law。]

>>> 其實玩 blog 可以好簡單,就係包容,亦唔需要世界大同共識,因為無可能全人類意識都一致。

kenkachemhazard 說...

子矛子盾法: 對於那些白鴿眼的博客,自己知便可以,無須再說出來。正如有錢人不須說自己有錢而吃貴的,說出來便顯得欠缺修養。

陳大文部落 說...

如果認為是【子矛子盾】,即係你其實根本無詳細睇文章,或睇唔明文中字句含義。

陳大文部落 說...

香港人都好鍾意捉一句或一兩個字去解釋整套文章、甚至一本書。

kenkachemhazard 說...

你大可以以我斷章取義為題, 再寫一篇香港部落文化四.

我回你文章的時候我都很清楚, 那是細眉細眼的地方, 不是主旨, 也是我的性格.

只是因為我認為: 立論很重要, 但論據亦很重要. 論博客組成小圈子群起攻訐的現象, 我都覺得不妥, 只是白鴿眼的類比我真的不覺得恰當而已.

陳大文部落 說...

寫與不寫何種題材文章,是部落主人自行決定。

文章那段根本不是談【誰是白鴿眼】,也不是強調白鴿眼,要整段上文下理閱讀,而不是捉一個形容詞來解釋全文意思。

就算文中沒出現【白鴿眼】三隻字,用其他形容詞,一樣可以捉來挑剔,如果要挑剔的話。

Clay 說...

大文兄,我想如果讀者是有程度,就不致會盲從附和,就算作馬前卒也在所不計吧。至少我認識的博客,都是挺有個人風格和意見的。

陳大文部落 說...

若虛:

你說的對,讀者有質素的,會分辨是非,網上世界,千奇百怪,其實我也感到驚訝,Blogger B 會有這行為,也反映其一直塑造的形象,是否真象。


至於 blogger B 的支持者,事件中也看到有些會提出反思、有些會感到懷疑,當然也包括有繼續支持,並且不斷呵護,不同人,產生不同生態。


我只能說,blogger B 的例子可能只是一個例,有些人在網上營造一種修飾,但真人卻是另一類。

Gideon 說...

一連睇左幾篇,結論係:真係幾好野。

我覺得好野,係因為你敢寫我唔敢寫既。原因七十,係我朋友。你可以叫我做 blogger B 既啦啦隊。

但咁又唔代表所有啦啦隊都只係識啦啦,而冇獨立思維而未殺啦啦隊發言既可信性。

我同意有啦啦隊會盲目幫拖,唔係咩叫朋友先?自然有人會覺得唔幫拖既就唔係朋友,呢點,我都好怕。

但老實講,成件事我冇 follow 過。所以就呢件事上,blogger A 定 blogger B 啱,我唔想可能 take side ,亦冇可能 take 一個理性既 side。

你既引申例子/比喻有趣。所以,我都唔想將 Blogger A 與 Blogger B 的事加上枝節,但亦想討論你的例子。

先講返【不喜歡的博客,我通常不會去留言】。我同意是屁話,所以好 surprised 竟然可以若起咁多言論。「通常」不去留言,就即是有時都會留。即係「不喜歡的博客,我有時會去留言」即係喜唔喜歡都可能去留言,又可能唔留言。即係等如無講過。筆者「通常」,可見落筆時都唔肯定,只係想舒發自己既意見同感覺。

關於你猜測呢句話既深層意義裏表現出講呢句說話既人「骨子裡的白鴿眼」,先唔討論呢種待人處事係咪有改善既地方。我反而覺得有趣既係七十响 create 個 web presence 同時實現左一個好 stylish 既 image 。我之前都講過七十樓係一個迷,因為大多數人都唔明佢講乜但又唔知點解好多人鐘意睇。我身邊既朋友如果知我係大鐵鎚又識七十樓,都會問「究竟七十樓係咩樣架?」引由你用例子【兩種有錢人】先要有 assumption 七十比喻為有錢人。你可以想像問一個一個沒修養的*窮*人去吃平價小餐,說:【 呢啲咁既嘢,我唔食既! 咪攪我 !】。跟本就冇關痛癢。

而且女人需要啦啦隊,但男人唔需要。定係你想講,當啦啦隊變成黑社會,男人就需要啦啦隊?(那句我好似分明老屈緊你....)

陳大文部落 說...

咁就好簡單了。

等於:


有個人打你兩巴,然後話:【我唔係惡意,因為係我既 Style】。


有人向你挑釁,然後話:【唔係,因為係我既溝通方式,你唔慣嗟】。


有人迫你埋牆,然後話:【 我唔係迫你,因為係我既 Sh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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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說,殺人狂魔【林過雲】,其實不是壞人,只是【他對女性的一種表達方式,人們不習慣而已】。

咁,就用呢個咁既邏輯,就咩都無問題喇。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