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誌簡介


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社民連行政委員會五人請辭事件



社民連黨內行政委員會五要員集體請辭事件,我個人認為相當弊傢伙,弊傢伙並非有人請辭,而是整件事的資訊非常鬆散和雜亂,基本上公眾是無從有系統地得知此事,現在的情況是竟然要多番從「網上討論區」、「乜乜 facebook轉載又轉貼又 『facebook 塗鴉牆 』」、「網民 reply」當中看到這事,當然,我是從來不參考「轉載又轉貼又 facebook朋友轉述又reply」的內容,只會看真正正式從有關政黨發出的正式官方真實確切公告,讀者不要見怪我用上許多公式字眼,因為我一向認為,要理解一件事的來龍去脈,必須要先清楚觀看正式公告,而不是「網民 reply 話呢咁咁咁」或「有人轉載呢...咁樣咁樣」,公眾是很容易被坊間的轉述而曲解了事情,這是很大的問題,尤其是政黨事件,更加要認真地去理解,不應「聽人講呢....有人話呢....好似人地話呢咁咁咁」的,公眾對事情不清不楚,報章傳媒又會就某些政治因素故意偏坦報道,如是者,市民就會得出完全曲解的概念。以下是社民連網站發出的正式公告及回應,希望可較有系統地講述有關事件:

( 其中一名連民連行政委員陳士齊已於 2009-10-21 辭去黨內職務 )

陳士齊博士 - 行政委員
- 社民連政策研究部召集人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高級講師



( 有關社民連行委會五人請辭聲明--網上轉載 ) 2009-10-22

致社民連行委會主席及行委:

我們,張錦雄、李世鴻、翁洛興、趙子霆、曾浚瑛,已將「退出行委書」交與秘書處,敬希細察。

照我們的理解,行委會已少於會章要求的法定人數。

我們退出行委,是由於不滿

1)有人公開指責副主席麥國風;

2)年初山頂步行籌款,陳偉業鄭重聲明若有任何遺失籌款表格,一定要報警。但陳偉業自己「州官放火」,當買樓籌款委員會指示員工追收籌款表格時,陳偉業只交回一份手寫的遺失聲明。直至本年9月各行委才在行委會得悉,他沒有交回該份籌款表格。

3) 4月25日籌款晚宴,當買樓籌款委員會向陳偉業追收認購席券金額時,他以擅權方式,違反全體認購席券會員的共識,擅自扣除開支款項,沒有交回席券金額的實數,亦沒有交回開支款項的有關單據。

我們要求主席徹查事件,追究責任,向會員及公眾交代。

此致


張錦雄、李世鴻、翁洛興、趙子霆、曾浚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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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社民連網站由黨魁人士作出的公開回應 )



毓民有話說

2009-10-23

社民連改選前夕,驚聞譁變,毓民將盡速處理,消除疑慮。毓民將卸下主席重擔,交付年輕一輩。然而,如組織沒有健全制度,人性惡劣,足以僨事。


毓民又要講故事:民國的外交家王正廷一九三六年二月廿七日在廈門大學演講,題目是:「如何去破壞一個團體?」他說有七種方法:一、開會不到;二、每到必遲;三、到會不發言;四、散會後發不負責的批評;五、選舉必爭;六、爭到了手又不負責;七、爭不到便宣告退會。


大家一起痛切反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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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業就「五名委員請辭」的回應

2009-10-23

近日由於多位社民連行委會成員就籌款活動公開指責本人,本人現作出回應,詳見本人給主席的信件。

社會民主連線
黃毓民主席


黃主席:

鑒於有多位行委會成員就社民連籌款事宜而指責本人,現本人就有關指責逐一作出回應。然而,本人不明白是次發出聯署的五位人士對本人作出指責前,為何事先並沒有向本人提出質詢及要求本人作出解釋。

就有關社民連的籌款活動分為兩部份,包括2009年2月22日步行籌款及2009年4月25日籌款晚宴。

有關2009年2月22日步行籌款,本人於3、4月期間已將表格交回社民連,本人從沒有扣起步行籌款的款項。有關步行籌款所籌得款項社民連多位人員已核對金額及確實無誤,本人已將收到的支票及現金存入社民連戶口,而2月22日活動當日社民連多位人員再次核對金額及確實無誤。本人並於2月22日活動當日以個人支票奉還其餘現金款項,支票抬頭為社會民主連線,支票金額為$22,435。由活動至今從沒有聽到異議的聲音。

有關2009年4月25日籌款晚宴,五位行委會成員指責本人「擅自扣除開支款項,沒有交回席券金額的實數」,就有關指責本人認為並非屬實。而該五位成員在公開指責前從無向本人查詢席券金額一事,本人感到極為憤怒。就有關席券情況,詳述如下:

席號----------人數---------現金$---------支票$
7 ($1000)----12---------12,000------------/
8 ($1000)----12-------------/------------12,000
40 ($500)----12-------------/--------------6,000
75 ($300)------8----------2,400------------/
76 ($300)----12----------3,600------------/
77 ($300)----12----------3,600------------/
78 ($300)----12-------------/--------------3,600
79 ($300)----12----------3,600------------/
---------------------小結---25,200---------21,600
------------------ 總金額---------46,800


本人從沒有在籌得的款項內扣除開支,由事發至今沒有任何社民連職員及行委會成員向本人提及擅自扣除開支款項一事。如有社民連存有有關資料,請提出有關指證。本人收到捐款人的支票後已先後存入社民連戶口,本人並於2009年5月27日將現金$25,200存入社民連戶口,並即日將存款單傳真予社民連職員,並已與社民連職員電話確實。然而,及至本年10初本辦事處接獲社民連職員來電指責本人欠交三席的款項,本辦事處職員已作出解釋已將款項存入社民連戶口,本辦事處並將5月27日的存款單再次傳真予社民連作證。其後一直沒有收到社民連職員再就有關席券款項作出查問。

就遺失表格應否報警一事,由事發至今,從沒有社民連職員及行委會成員向本人反映要求報警,故此至今未有報案。而行委會延遲至本年9月才獲悉,這與本人無關,本人並非行委會成員,亦並非負責社民連內部行政事宜。如行委會認為就遺失步行籌款表格一事需要報警,本人定會立即遵從。

本人已將上述兩項活動開支款項的單據交予社民連,本人不明白為何仍然存在上述錯誤指責。如行委會對籌款事宜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本人樂意作出回覆。如社民連成立專責小組調查籌款事宜,本人願意鼎力協助及提供資料,並願意出席調查小組的會議。本人認為有關指責未作調查卻公開流傳,本人深表遺憾。本人希望主席能就有關錯誤指責早日作出處理,以免社民連聲譽因而受損。


陳偉業 謹啟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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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就「五名行委請辭」的聲明

2009-10-23

本人今天早上獲悉五名行委請辭,事前本人對此事毫不知情。事實上社民連的行政委員會成員,如要辭職,需要於行委會之會議內遞交請辭信,再由行委會成員通過作實。該五名行委並沒有依程序請辭,有欠恰當,本人深表遺憾。

再者,他們或他們的友人在香港人網張貼辭職信及指控陳偉業。他們之前從未於行委會的例會上提出指控。現在卻未經行委會同意下,把有誹謗成份的指控公開張貼,亦不恰當。故此我認同香港人網對此事的處理。

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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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五位行委辭職 」內容澄清

2009-10-23

各位︰

本人是施梓繁(John),現為毓民助理,由於本是人曾為參與「步行籌款」及「購買會址晚宴」的工作人員之一,現有有關「五位行委辭職」內容的一、二事作出澄清︰

1)在步行籌款事宜上,有多位參與者遺失表格,但均有簽署文件承認自己遺失,而本會亦認為不必要報警處理。

2)就「購買會址晚宴」的賬目事宜,亦由本人處理,現屬點算的最後階段。現時仍有數位人士仍未付款,本人仍逐一向當事人逐一追問。期間,行委李世雄就陳生賬目及支出一事向本人查詢,而我亦按當事的所得資訊回應(按︰即根據由秘書處同事及陳偉業助理的內容,並和當時開會的內容)。由於現時本人以義工身份處理賬目一事,故此仍未向陳生求證。而截至22/10/2009,仍有部份行委(包括︰麥國風、陶君行、陳嘉樂)未入數,但他們均向本人承諾於日內盡快交還。

由於購買會址晚宴賬目由本人處理,而且本人亦涉及事件過程,因次就事件的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故此,就是次事件所引起的爭論及誤解,而對社民連帶來任何的傷害,本人僅對社民連及其支持者道歉。

3 則留言:

匿名 說...

年前某副主席倒戈, 今有五君子請辭, 主席則與敵黨高層暗通款曲, 律黨友以寬, 待友黨以嚴, 如此政黨, 予不欲多評.

匿名 說...

雖然話就話係官方聲明,但又何嘗唔係黃陳陶執政集團一面之詞?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炮打司令部,未必全屬誤會一場.

Wolffy 說...

我真係唔信一個委員會醞釀到要辭職,個主席都可以咩都唔知

就算係真,呢個主席都非一般既無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