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新晉立法局議員甘乃威「疑涉性騷擾女助理求愛不遂兼炒人」事件,用「得啖笑」來形容還不夠,在各界多番猜測,甚至坊間不少人抱住「食住花生等睇戲」心態去幻想事情真象之同時,事件的來龍去脈好像已變得不重要,衍生出來的「甘乃威議員應否辭職」、「女基督徒的道德聖潔操手」、「男人不是好東西」、及「民主派無個好人」之類的所謂民間智慧、哲學高地,反而成為對事件預先審判的基準。
為保障涉事主角的「港式個人私隱利益」,本文章不會再列明有關主角人士的真實姓名,代號如下:
甘乃威:阿甘;事件女主角 ( 甘乃威議員助理王麗珠 ):珠女。
當我詳細收聽阿甘在商台節目《左右大局》的深情表白後,他的表現很有「志雲飯局」風格,主持李慧玲發問也頗中肯,未有一心為難阿甘,他上電台親身解畫,怪不得之前充當阿甘「代言人」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在節目廣播前不接受傳媒訪問。事件中還有一個非常諧趣的角色,說是諧趣實不為過,就是同屬泛民派人所共知一向多內鬥喜愛籠裡雞作反的公民黨成員譚香文,這位由惹人討厭的功能組別出身的譚議員,在事件中擔當著女受害人經理人角色。由此至終,所謂女受害人 ( 珠女 ) 只聞其可歌可泣的控訴但不見其人,而譚香文就一直用道德高地去描繪劇情,仲慘過她是受害人一樣,傳媒和觀眾所得知的所謂「事實真象」,都是阿甘的臨時代言人何俊仁和女受害人經理人譚香文所述,你有你隱悔、我有我悲壯,一時間,還以為阿甘已強姦了珠女,珠女懷了阿甘骨肉,差在未說「玩完即棄」、「逍遙法外」、「要仔唔要乸」之類的台詞。
雖然現在只有阿甘上電台親自表白,是一面之詞,但從他不善撒謊的說話間,我幾乎可以估計到事情的全部,為了深入淺出讓讀者理解整件事,我會以列點方式來整合成個故事:
1. 阿甘自認一向是脾氣急燥之人、下屬處事未達要求會當眾怒斥,說得白一點,是他經常會不自覺地開口得罪人,令下屬不快、甚至令身邊的人難堪。
2. 阿甘的「對女助理珠女示愛」,是珠女當時正處於失戀,她心情很低落,內心感到孤獨、無助、又一把年紀、又談不上大美人,阿甘在這時候可能曾對珠女施以口頭安慰,由於不知是阿甘說話一舊舊,還是珠女「求男心切!」,珠女有可能誤解阿甘對她有愛意,此其一。
3. 其二,對議員助理來說,議員 ( 阿甘 ) 就是老闆身份,就算珠女曾經是新聞主播,擁有崇高學歷的「高質女華人」,好歹也要看老闆臉色,而對阿甘來說,聘請助理是由他全權話事,有理由相信,就算阿甘並非對珠女起痰,也會欣賞她的才華、甚至認為珠女很順眼才會聘請她,阿甘總不會請一個自己很憎厭的手下吧???所以,阿甘對珠女是有某程度的好感,但未必是「上床仆嘢」那種性愛期望。
4. 不幸地,珠女做事不力時,阿甘又會當眾怒斥,令珠女覺得自己很受屈辱,但珠女失戀時,阿甘本著心底裡上司對下屬的溫馨風範,又夾雜住對珠女那種「潛在愛慕」,於是對她安慰備至,由於珠女此時此刻心靈空虛,弊傢伙!她可能對阿甘的安慰看成「示愛」,兩人的關系便開始古靈精怪。
5. 好老實講,如果問我,我會覺得阿甘或多或少是有對珠女起痰的,但不能肯定他是否很想和珠女有肉體關系甚至有沒有上過床,關於這點,阿甘和珠女是最清楚,而不是「阿甘代言人何俊仁」和「珠女經理人譚香文」,何和譚兩人一直在做八婆八公角色,前者只想輕描淡寫帶過事情,後者就是那種「男人不是好東西」、「女權革命先鋒!」的道德高地宗教狂熱八婆,希望譚議員不要見怪,我認為用「八婆」形容閣下是最貼切不過。
6. 阿甘為自己解釋的大堆長篇廢話,我覺得大可省略,從他言詞之間,已可窺探出阿甘是有對珠女心生愛慕,但之前說過,可能只是心底裡的好感,在「男表錯情女會錯意」的奇詭交錯下,阿甘安慰失戀的珠女安慰得過了火,女方向又芳心孤寂,會錯意阿甘是向她示愛,另一方面,珠女的「耶教道德聖潔戒律」又告訴她不可和有婦之夫發展愛情,究竟阿甘和珠女是否有肉體關系,我們作為觀眾無須太深究,如果有的話 ( 我強調是如果 ) ,最傷心的人是阿甘的太太和女兒,而不是局外人觀眾,選民對他的誠信也不是首位,更不是八婆八公何俊仁和譚香文,這個價值觀是很清晰的。
性騷擾指控的盲點
在此,既然有「女受害人投訴被性騷擾」,就算不是公職議員,對平民來說這項指控也相當嚴重,是刑事罪行,在「回歸後港人越來越蠢」的「港式道德廢話高地」氛圍下,有人會拿起道德鋤頭對「性騷擾者」口誅筆伐,正所謂「煮死你才講真相」,但我想提出以下質疑,請注意,只是我的質疑,我從來不會像港男狗公盲目地維護女性,疑問如下:
a. 如果珠女真是被性騷擾,為何不挺身指證阿甘?而是隱隱悔悔地透過「經理人譚香文」出來指手劃腳,現在究竟是譚香文被性騷擾還是珠女是主角呢?
b. 珠女主要指控是阿甘「示愛不遂、繼而被炒」,但到目前為止,珠女只是由三姑六婆譚香文代為發聲,所有「受害證供」都是譚香文說的,觀眾看到的,是譚香文比珠女更了解「案發經過」,譚一再強調,不讓珠女出面是基於「保障受害人權益」。即是說,有女人指控某男人對其性騷擾,但從來沒有真正的當事人,指控完畢拍拍屁股走人,永遠用「我是女人,我就是受害者,我指控你就得,唔好問我」的潛台詞,讀者無須和我爭拗這個潛台詞,因為這個潛台詞已經很清楚,珠女從沒露面,譚香文就繼續吹風,營造「阿甘罪狀」。
還有,珠女是由譚香文陪同下到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高層劉慧卿投訴,奇怪之處譚香文究竟充當什麼角色?經理人?珠女的代表律師?( 當然不是 ) 還是珠女的「幕後軍師」呢?譚香文在事件的身份相當曖昧。
c. 珠女經理人譚香文曾說,珠女是虔誠的基督徒,因此珠女不會接受和有婦之夫發展愛情,又因此珠女是清白的、又又因此一切都是阿甘搞出來的、又又又因此是阿甘示愛不遂而炒人的。
這種「基督徒必然好人」的奇怪邏輯,就好像「大家女人必然信得過」的「港式女士」醬缸思維,簡單說,閣下是基督徒,無論做任何事都是對的;但若果你不是基督徒,你就「一定唔荒好人」。不知讀者會否覺得這種邏輯很醬缸?起碼我會認為是。
如果要調查的話,除了查甘乃威,不如首先查譚香文吧,公民黨出了名是既得利益律師團掛帥,連湯嘉驊也隱隱悔悔和長實主席李嘉誠次子李澤楷有政治捐獻關系,現在又有個道德狂熱女霸權譚香文,公民黨和民主黨都是很醬缸的偽民主派,民主黨多內訌已不新鮮事,相信讀者會明白我所說的。
為保障涉事主角的「港式個人私隱利益」,本文章不會再列明有關主角人士的真實姓名,代號如下:
甘乃威:阿甘;事件女主角 ( 甘乃威議員助理王麗珠 ):珠女。
當我詳細收聽阿甘在商台節目《左右大局》的深情表白後,他的表現很有「志雲飯局」風格,主持李慧玲發問也頗中肯,未有一心為難阿甘,他上電台親身解畫,怪不得之前充當阿甘「代言人」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在節目廣播前不接受傳媒訪問。事件中還有一個非常諧趣的角色,說是諧趣實不為過,就是同屬泛民派人所共知一向多內鬥喜愛籠裡雞作反的公民黨成員譚香文,這位由惹人討厭的功能組別出身的譚議員,在事件中擔當著女受害人經理人角色。由此至終,所謂女受害人 ( 珠女 ) 只聞其可歌可泣的控訴但不見其人,而譚香文就一直用道德高地去描繪劇情,仲慘過她是受害人一樣,傳媒和觀眾所得知的所謂「事實真象」,都是阿甘的臨時代言人何俊仁和女受害人經理人譚香文所述,你有你隱悔、我有我悲壯,一時間,還以為阿甘已強姦了珠女,珠女懷了阿甘骨肉,差在未說「玩完即棄」、「逍遙法外」、「要仔唔要乸」之類的台詞。
雖然現在只有阿甘上電台親自表白,是一面之詞,但從他不善撒謊的說話間,我幾乎可以估計到事情的全部,為了深入淺出讓讀者理解整件事,我會以列點方式來整合成個故事:
1. 阿甘自認一向是脾氣急燥之人、下屬處事未達要求會當眾怒斥,說得白一點,是他經常會不自覺地開口得罪人,令下屬不快、甚至令身邊的人難堪。
2. 阿甘的「對女助理珠女示愛」,是珠女當時正處於失戀,她心情很低落,內心感到孤獨、無助、又一把年紀、又談不上大美人,阿甘在這時候可能曾對珠女施以口頭安慰,由於不知是阿甘說話一舊舊,還是珠女「求男心切!」,珠女有可能誤解阿甘對她有愛意,此其一。
3. 其二,對議員助理來說,議員 ( 阿甘 ) 就是老闆身份,就算珠女曾經是新聞主播,擁有崇高學歷的「高質女華人」,好歹也要看老闆臉色,而對阿甘來說,聘請助理是由他全權話事,有理由相信,就算阿甘並非對珠女起痰,也會欣賞她的才華、甚至認為珠女很順眼才會聘請她,阿甘總不會請一個自己很憎厭的手下吧???所以,阿甘對珠女是有某程度的好感,但未必是「上床仆嘢」那種性愛期望。
4. 不幸地,珠女做事不力時,阿甘又會當眾怒斥,令珠女覺得自己很受屈辱,但珠女失戀時,阿甘本著心底裡上司對下屬的溫馨風範,又夾雜住對珠女那種「潛在愛慕」,於是對她安慰備至,由於珠女此時此刻心靈空虛,弊傢伙!她可能對阿甘的安慰看成「示愛」,兩人的關系便開始古靈精怪。
5. 好老實講,如果問我,我會覺得阿甘或多或少是有對珠女起痰的,但不能肯定他是否很想和珠女有肉體關系甚至有沒有上過床,關於這點,阿甘和珠女是最清楚,而不是「阿甘代言人何俊仁」和「珠女經理人譚香文」,何和譚兩人一直在做八婆八公角色,前者只想輕描淡寫帶過事情,後者就是那種「男人不是好東西」、「女權革命先鋒!」的道德高地宗教狂熱八婆,希望譚議員不要見怪,我認為用「八婆」形容閣下是最貼切不過。
6. 阿甘為自己解釋的大堆長篇廢話,我覺得大可省略,從他言詞之間,已可窺探出阿甘是有對珠女心生愛慕,但之前說過,可能只是心底裡的好感,在「男表錯情女會錯意」的奇詭交錯下,阿甘安慰失戀的珠女安慰得過了火,女方向又芳心孤寂,會錯意阿甘是向她示愛,另一方面,珠女的「耶教道德聖潔戒律」又告訴她不可和有婦之夫發展愛情,究竟阿甘和珠女是否有肉體關系,我們作為觀眾無須太深究,如果有的話 ( 我強調是如果 ) ,最傷心的人是阿甘的太太和女兒,而不是局外人觀眾,選民對他的誠信也不是首位,更不是八婆八公何俊仁和譚香文,這個價值觀是很清晰的。
性騷擾指控的盲點
在此,既然有「女受害人投訴被性騷擾」,就算不是公職議員,對平民來說這項指控也相當嚴重,是刑事罪行,在「回歸後港人越來越蠢」的「港式道德廢話高地」氛圍下,有人會拿起道德鋤頭對「性騷擾者」口誅筆伐,正所謂「煮死你才講真相」,但我想提出以下質疑,請注意,只是我的質疑,我從來不會像港男狗公盲目地維護女性,疑問如下:
a. 如果珠女真是被性騷擾,為何不挺身指證阿甘?而是隱隱悔悔地透過「經理人譚香文」出來指手劃腳,現在究竟是譚香文被性騷擾還是珠女是主角呢?
b. 珠女主要指控是阿甘「示愛不遂、繼而被炒」,但到目前為止,珠女只是由三姑六婆譚香文代為發聲,所有「受害證供」都是譚香文說的,觀眾看到的,是譚香文比珠女更了解「案發經過」,譚一再強調,不讓珠女出面是基於「保障受害人權益」。即是說,有女人指控某男人對其性騷擾,但從來沒有真正的當事人,指控完畢拍拍屁股走人,永遠用「我是女人,我就是受害者,我指控你就得,唔好問我」的潛台詞,讀者無須和我爭拗這個潛台詞,因為這個潛台詞已經很清楚,珠女從沒露面,譚香文就繼續吹風,營造「阿甘罪狀」。
還有,珠女是由譚香文陪同下到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高層劉慧卿投訴,奇怪之處譚香文究竟充當什麼角色?經理人?珠女的代表律師?( 當然不是 ) 還是珠女的「幕後軍師」呢?譚香文在事件的身份相當曖昧。
c. 珠女經理人譚香文曾說,珠女是虔誠的基督徒,因此珠女不會接受和有婦之夫發展愛情,又因此珠女是清白的、又又因此一切都是阿甘搞出來的、又又又因此是阿甘示愛不遂而炒人的。
這種「基督徒必然好人」的奇怪邏輯,就好像「大家女人必然信得過」的「港式女士」醬缸思維,簡單說,閣下是基督徒,無論做任何事都是對的;但若果你不是基督徒,你就「一定唔荒好人」。不知讀者會否覺得這種邏輯很醬缸?起碼我會認為是。
如果要調查的話,除了查甘乃威,不如首先查譚香文吧,公民黨出了名是既得利益律師團掛帥,連湯嘉驊也隱隱悔悔和長實主席李嘉誠次子李澤楷有政治捐獻關系,現在又有個道德狂熱女霸權譚香文,公民黨和民主黨都是很醬缸的偽民主派,民主黨多內訌已不新鮮事,相信讀者會明白我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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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級版本 ) 民主黨甘乃威疑涉性騷擾女助理事件 ★★★
12 則留言:
致大文兄:
分析太好了, 雖然我也開始認同, 這不是一件普通的無聊炒作.
另外補充一下, 譚香文已退出公民黨. 謝 :P
光林
這宗事件絕對是有人借機炒作想逼甘仔落台,總之,一日當事人沒有親口說出如何被「示愛不遂繼而被炒」,成單野的可信性幾乎是零。此外,平機會如接過投訴唔理,都要解解畫。
hahaha,陳生你的重手文章又來啦,真好,一擊要害,成件事就係一套鬧劇,又有三姑六婆作梗,觀眾被蒙在鼓裡.
即使结了婚, 要爱上其他人也是不能控制的事情.
如果只是表示好感,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只要不是求(做)爱便行了.
性騷擾的定義有本質上的不清. 而為咗保障受害者又有不公開指控者身份的保護
結果不就是最好的誹謗利器嘛..
性騷擾是指透過不受歡迎或不被接受的方式,去引起別人性方面的注意,或帶有性意識的接觸。
意思就係如果你覺得. 就可以指控人..
本來, 祇是一件平常的僱傭糾紛, 最終演變成一場閙劇, 祇因事件發生於自由精神貫徹實行的民主派內. 事件被傳媒披露後, 各方政客、親共傳媒、電台的所謂名嘴等日以繼夜不斷炒作, 於是小事化大, 各色人等, 盍興乎來, 人人加把嘴, 充當法院法官、正義俠士、道德裁判官、仲裁員等, 沸沸揚揚, 猗歟盛哉!
譚香文真係好八婆!
這次事有蹺畸!!!
笑死,因為事件發生在自由黨???親共傳媒炒作???蘋果壹仔煮得最重米喎,黎生幾時變左親共我地唔知嘅???
要為事件作評論,請先了解一下甘乃威、李柱銘黎智英與民主黨內之關係,對今日傳媒熱炒之因由自可豁然開朗。當日甘乃威為入立法會曾在黨內引起軒然大波,壹系傳媒亦肆然抹黑甘生,相信不少人亦記憶猶新,資料不難蒐集。
有評論認為, 譚香文未得事主同意便公開她的身份, 對事主的傷害比起「求愛不遂」本身一樣嚴重.
如此說法若有人被性騷擾, 事主怕事不想揭發公開. 旁人看不過眼, 揭發事件卻被指更加傷害事主. 這是什麼的道理.
立法會議員助理的名稱不難找到或證實. 在譚的回應中顯示記者己知事主名字, 只是何她求證. 求愛不遂而辭退下屬, 是很嚴重的指控, 如果冇譚的披露, 大家會懷疑是女的欺詐甘. 此事關乎立法會議員誠信操守, 不能不公開.
甘生在電台上終於承認曾對事主表示「對佢有好感」, 但他指這並非示愛.
這樣是說不通的, 一般對人表示讚賞, 可以說「我很欣賞妳」, 說有「好感」是有暗示及試探而求愛的意味. 甘生作為政治人物, 有家室之人, 及與事主有上司下屬關係, 作出如此行為會不被人非議嗎?
若非有問題, 為什麼甘生不交代是否給與事主10萬元作補償「掩口費」.無論是非都必須交代, 這樣可以不了了之嗎?
蘋果壹仔煮得甘生很重米, 此乃它們的一貫做法, 也就是: 對政治人物的操守要求非常嚴格, 對程介男如是, 對甘乃威亦如是.
甘乃威、李柱銘、黎智英及民主黨內派系之間的分歧, 與蘋果壹仔的報道手法關係不大. 無疑, 甘乃威進入立法會的過程有些曲折, 但既已成定局, 大抵沒有誰人想無事生非, 或藉此事搞作一番, 因為傷人不免同時傷黨, 對黨內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作為讀者, 壹傳媒報道的都是事實, 以往沒看過甚麼肆然抹黑甘生的報道, 今次則有點未審先判的感覺; 或許, 它們有甚麼真憑實據在手, 若是, 則不屬抹黑甘生.
2009年10月07日 星期三 下午3:29 匿名:
自由黨........?
甘乃威果個係民主黨嚟喎,唔係好明你講乜。
2009年10月07日 星期三 下午7:45 匿名:
如果有女性自稱受性騷擾(未經調查證實的當然是自稱 ),因怕事不敢出面指證,旁人看不過眼代為出頭,表面上不能說沒道理,也算是說得通。
不過,譚香文在其中加插了很多煽情和戲劇性的描述,而且問題是王麗珠也不是無知少女,但很吊詭地她是由譚香文「陪同」去民主黨何俊仁和劉慧卿投訴,其實譚香文的角色,似乎不止是「陪同受害人」,更像是「幕後軍師」,當然,無謂死拗「譚香文無自稱是軍師喎」這樣,因為我覺得很多餘,但譚香文在成件事的角色,真是很像軍師。
「旁人睇唔過眼代出頭」,呢樣嘢唔係大晒嘅,王麗珠自己要指控人,但又不肯出面,究竟是她心虛,還是甘乃威真是「萬惡不服」呢??
這是成件事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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