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誌簡介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

最低工資的詭辯:107動力何民傑歪論被插


107 動力何民傑 對最低工資的誤解,是屬於很典型的極端資本主義並且是以商人無錢賺為大前提的商界主導烏托幫,他認為設立最低工資會令基層市民更難找工作,他稱,基層人士大多缺乏高等學歷,包括許多大陸新移民,他們只能找很低層的工作,這些工種工資不高,但由於沒有最低工資標準限制,僱主便可以因應員工的入職能力,給予相應工資的工作,簡單來說,入職者工作能力低學歷差,老闆也可以較低人工安排低層工種,讓這些基層市民可享有較多就職機會。


何民傑認為,一旦訂立了最低工資標準,例如一份很低層的工作,薪水不高,有了最低工資限制,薪酬水平就會提高,這時候,僱主就會覺得,與其用同等薪金請人,不如請些較佳工作能力( 包括學歷等等 )的人工作,變相令原本的基層市民面對更多的職場競爭,因此不應設立最低工資。


其實何民傑這類「純技術性理所當然極端資本主義」的偽學術派理論,我只能說聽都聽到厭,就算版本不同、引用的所謂「真人個案」有異,說穿了,都是用那種「你條件差不如收少啲人工啦」的烏托幫思維,大前提是認定了普遍香港僱主都是營商沒錢賺,由於賺錢不多,所以沒能力規範化薪酬水平,再引伸條件差的基層勞工可因應自身能力收較低工資來換取工作機會,就就是問題所在,我在此用簡單的實況已可完全反駁何民傑的歪論,因為我認為不值得太費周章來反駁這種荒謬到小兒科也不及的詭辯:


1. 現實的情況是香港目前很普遍把基層工種外判,最賺錢的是外判商,外判商乘著現時勞工法例中的漏洞,包括「計到盡你永遠是 Part-time 無保障」、「古古惑惑食盡員工應得假期」、「時薪計算一日要做十幾個鐘」,及「價低者得,話之你是夠唔夠錢開飯」等等,工資水平不是何民傑說的由員工入職能力決定,而是由眾多的外判商壟斷,最低工資的原意不是保障高等華人專業才俊,而是為最賣命最捱苦最受大財團剝削的基層勞工,如果問中環才俊,當然是他/她揀工,但對於無數的低下階層蟻民來說,財團決定一切,外判商掌握絕大部份工種,例如常見的保安員、清潔工、建造業勞工、服務從業員等等,很多都是外判,外判商不斷走法律罅刻扣勞工福利,不是何文傑這種吃得飽嘆著冷氣看天下事的偽文化書生所能理解的。


2. 其二,就算訂立最低工資,從來沒有說過要像共產國家那樣行大鑊飯主義,聽見太多在大學讀半桶水純經濟理論的人,不停叫囂規範工資會釀成企業倒閉、人人好食懶飛、員工惡過僱主、削弱香港競爭力 ABCDEFG 等等,乍聽好像很有道理,但完全和實際情況不符,以香港為例,之前已說過是大財團壟斷了大部份工種,外判商瘋狂剝削低層勞工福利,你要人為你工作,當然老闆沒義務令員工發達,但最低工資也不是要員工無限上綱,只是為基層勞工提供稍為有尊嚴的保障,但很多一知半解搶著拍企業馬屁的所謂「經濟學術派」,經常群起反之,如果這些偽學術人士真的想香港繁榮安全的話,應該反思一下,員工做得開心,工資可換取合理生計,企業生產力才會提升,老闆才會賺更多錢。


3. 「極左」,我個人認為是會很接近共產主義,但「極右」也會令資本家太佔高地,假設老闆必然會為員工著想是很天真的想法,如果沒法例保障,有多少老闆真心會自告奮勇為員工著想呢?不能說完全無,但可以肯定是少得可憐,看香港這個病態都市就知了,低層勞工死做爛做,工資都不夠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大財團壟斷了零售市場,例如超市壟斷不停托高食物售價已是香港不爭的事實,還有大地產商只喜歡推出「偽豪宅」,現在瘋狂到「豪宅癲價」專為大陸自由行洗黑錢,這些都是坊間傳媒不敢多談的話題,何解?大財團是巨大廣告客戶,不能得罪,就算有人提出也不會刊登,但這確是香港的實際現況,一般打工仔安份守己想買層平價樓安居樂業難過登天,根本連平價樓也極少,新樓都是偽豪宅,供樓供一世;每日恆生指數跳兩跳,一小撮人投機賺到點錢,又忘記了無數的草根階層的苦況,試問那些偽學術經濟派是否明白香港病態?相信或多或少是明白的,但太多人想走精面,以為推出極右自由經濟偉論來拍企業馬屁會贏得賞識,可能會,但以此作為社會言論,必先撫心自問,是否踏低基層來為自己貼金?


這些垃圾極右派人士是很討厭,講來講去又是「哎呀要做生意㗎!」、「哎呀營商要賺錢㗎嘛!」、「下屬惡過老闆,點得㗎」之類,真是用屁股來思考的,不知所謂到極。


請參閱前文《 從阿甘低能鬧劇看愚蠢港喱 》,香港人真是越來越蠢,除了純奴性令人蠢,應該加多一個理由,就是詭辯家太多,風花雪月一輪,講的都是歪理,然後把歪理美化變成真理,只有蠢上加蠢、蠢蠢蠢的『蠢喱』才會當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aDUXEP9zA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pybDQd4bH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tqMuIrbQU0

40 則留言:

Ber 說...

pls go to my blog & leave yr comments,Thx

林忌 說...

這點我不同意

比較起外國有最低工資的地區,同樣低技術的工作,在外國係用機器做,而唔需要用人做。

所以最低工資的結果,就係促進電腦化,例如外國的油站,大多數係叫你自己入,而唔會有人幫你入;唔通香港司機的智商特低嗎?原因只係人手而家平過機器。

又例如茶餐廳式的密集勞力,在最低工資下,只會更快被大家樂式的連鎖店取締,因為大家樂用的人力更少,價錢更平。

你又再比較下大家樂的店員每分鐘 serve 幾多個客,再比較下茶餐廳果位哥仔又 serve 幾多客?

結果,就係反應慢、低技術的人被洶汰。

有最低工資,連大學生都同阿婆搶侍應的飯碗,好似外國好多大學生打工,都係去洗碗之嘛,點解佢地在外國可以洗碗,但香港唔得呢?

之唔係香港的洗碗人工低囉。

如果洗碗人工高,你估香港而家班失業率 25% 的年青人,會唔會同你搶呢?

你估而家在大學讀緊書,等緊失業的年輕人,又會唔會同你搶呢?

仲有,政府同班商家佬大大聲話要引入更多內地人來香港,點解呢?

原因,就係你地班香港人就「最低工資」,佢地班商家佬就只有絕橋,拆解的方法,就係請大陸學生來打工。

就好似而家班外傭表面上有最低工資,一樣畀你香港人同班代理人呃人工一樣,搞一個只係得表面的法律,相信梁振英會畀著數你,咁唯有祝大家好運.....

我就冇所謂,又唔關我事,係咪?

陳大文部落 說...

Ber :

Sorry ,本文講嘅係「最低工資」,而發表偉論嘅係何民傑,而唔係「袁彌明」。

至於你對袁彌明銷售的產品有任何疑問,建議你直接向袁彌明方面反映,而如果你對她的產品有任何不滿,亦建議你向袁彌明查詢。

呢度係「陳大文部落」,就算你叫我評論「袁彌明的產品」,係無意思嘅,見諒,唔該晒。

陳大文部落 說...

林忌:

你講出左好多先進國家應有嘅經濟原素和人力資源觀念,係非常有效嘅措施,但可惜,呢度係香.....港,太受地產商操控,官商勾結情況嚴重,雖然未至於大陸這樣貪污,但官商利益輸送真係令好多行業本來有得撈都變無得撈。


關於茶餐廳的例子,小型茶餐廳執笠,憑觀察所得,我個人認為就算無最低工資立法,一樣執笠,因為茶餐廳食物質素越來越差,呢樣嘢同港喱唔敬業樂業有關;而租金過高,亦係呢類小商號難以生存的死症,小餐廳小商店無可能和大集團這樣「包起嚟做、包起嚟租」,於是好多小商號拜拜。

而大家樂這類連鎖快餐店,你又要諗下喎,人地一租就兩、三個舖位包起來租,地方大、人手夠多,所以可以用流水作業式快速 serve 客人,因為食物已有一班人預先整好,客人一買飛就有得食喇。

我非常同意你指出嘅機器化方案,的確,香港好多嘢都好落後,例如自動飲品售賣機,日本真係誇啦啦,但香港就十年如一日,油站根本唔需要咁依賴人手,用自動入油系統,好方便,但由於香港商界普遍係用「度叔」心態去營運,一講到要買新機器就屌屌聲,寧願請幾個大陸人平平地去做,好短視,又形成呢類工種薪酬水平偏低,造成社會矛盾。


我想講少少關於「大學生會否和阿婆爭做洗碗」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機會好微,因為假設一個先進地區 ( 香港唔係,sorry ),其實後生仔和高學歷人士( eg : 大學生 ),社會係有好多機會俾佢地,唔似香港,讀完大學都一舊飯咁,大學生低 B ,唔好話搵工,連見工都嚇怕人,呢樣嘢係雙向嘅,外國有大學生做洗碗,通常係暫時頂住先,未必係長期搵唔到工唯有做洗碗。

其實最低工資,「最低」的定義唔係高薪酬,只係將最剝削嘅水平拉番高少少,及有較為完整和規範化嘅勞工保障。

嗱,你提出「商家請大陸人來港頂死你班港喱」,呢個我亦好同意,真係會咁做,但點解會咁呢?呢個係政府「愛...國」嘅問題,特區政府可以唔俾大陸喱來香港㗎,但最弊係照俾,呢樣嘢呢....係另一個政策問題,一定要政府互相協調。

請參閱:

http://hkgal-today.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15.html

http://hkgal-today.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20.html

林忌 說...

陳大文果然係陳大文,果然認識到問題係灰的,而唔係黑或白 :)

當然,我是站在政治立場說,今次的最低工資,絕對係政治陰謀,所以既然有咁多泛民選擇支持,我林忌一定要選擇反對。

就當我買冷馬, okay?

林忌 說...

林忌保證,通過最低工資之後,保證膠事不斷,大家買定一箱花生,食住花生等睇戲,睇下硬膠政府同硬膠議員度出來的硬膠政策,會帶來咩硬膠的後果。

因此,支持最低工資的結果,就係買硬膠政府加硬膠議員加硬膠商家再加硬膠打工仔負負得正,可以由絕對負能量,變成正能量。

我呢匹「寧可不變,不要新硬膠」的冷馬,贏梗!

陳大文部落 說...

林忌:

老友,我係完全明白你指出嘅觀點,我有睇你的文章,明白你每篇文章的意思,相信你也有睇我文章的。


最低工資,原意係好的,因為先進國家都會有規範化嘅勞工保障,有人會認為保障太嚴謹會令經濟發展受阻,呢樣嘢又係啱嘅,不過限於果個地區仲處於「發展中國家」或「第三世界」。

香港呢,係好吊詭嘅,話落後一啲唔落後,表面上係好先進,但限於生活用品、電子電器、電腦普及、寬頻上網誇啦啦等等,但「人民 / 社會素質」方面,就麻麻地,未至於非常落後,但不屬先進。

普遍打工仔瘋狂 OT 、草根工人受財團剝削,照道理先進地區係應該無乜呢類慘況,但香港就視為理所當然,何解?因為大老細控制一切,而政府又「識撈、當睇唔到」,於是民怨不絕。


如果你問我,就當現在是我和你作為朋友傾計咁吹下水,我會覺得最低工資在香港係失敗嘅,要通過法案唔難,但實行起上來就好多古靈精怪。

因為:

1. 有無普選?唔知,咩人可以參加普選做未來領導?可能又係保皇派,總之一日無真正由全體人民意願選出來的領導,就會有官商勾結,真正民主產生的領袖,唔妥嘅可以拜拜,領導人唔會太放肆,否則,又係另一種形式嘅「偽民主、偽特首」。

2. 中國人有樣嘢叫做「做人要識走位」,就算有最低工資保障,可能「中國人心態」又會有僱員「自告奮勇抵諗啲」收少啲人工,來換取優先工作機會,你話死未?

而家好多剛剛讀完大學嘅少壯派,睇事物非黑即白,無中間路線,太想當然,呢種 1+1=2 嘅思維方式,套用在「中國香港喱」世界,係唔 work 嘅。


最慘嘅係,最低工資 OK 左,最怕日後舉手贊成嘅議員又「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你又轉呔我又縮沙,咁至真正花生呢....

正所謂:

樓上!花生來多幾箱!!

PS : 其實,我真心想你隻冷馬贏㗎。係咪好吊詭中嘅吊詭呢...

Philips Alan 說...

新手突入,多多包涵.

看來樓上都知道實行最低工資的潛在問題.其實香港社會討論最低工資的時候,很多時只用僱員的一方大做文章,往往沒有想過立法後僱主會怎樣做.這樣一面倒的輿論,只會令更多人誤解最低工資的原意.

實行最低工資,僱主的成本上升,這是必然而且不可逃避的.部分僱主肯面對這個事實,反正與員工打了不少仗,給多過最低工資的人工,大家留多一會博殺,如果可以賺多些的話,大家更開心.不過香港存在更多寧要賺多一些,都不願興員工共渡難關的僱主或判頭,實行最低工資,頭痛了.僱員以後想加人工,想都不要想了,除非政府加最低工資啦.這情況以「較專業」的低薪工種比較嚴重.例如建造業,保安,廚房,家務助理,這些行業n那麼多東西學,n那麼多牌要考,僱主或判頭要請你,要同你數一數你有幾多牌或你有幾多料才能判斷你的人工(還要以最低工資計算),十足政府工般分開層級,還要簽約作實,約滿前你想加人工?問過政府先啦.以香港大多數僱主吝嗇成性的性格來看,最低工資立法沒問題,因為僱主已經有方案對抗了.

還有,現在連最低工資的水平都要拗餐懵.如果最低工資立法之後,有人馬後炮不滿意工資水平的話,政府可以怎樣做?又推倒重來,那豈不是西九翻版?改變政策,那即是政府沒有做足諮詢.在這個只許抽水不能發聲的混賬社會,要談最低工資,根本沒有可能.

陳大文部落 說...

Philips Alan :

其實坊間似乎對「最低工資」有很多誤解,就是覺得「最低工資」是「很高的工資」,甚至是「最高工資」,所以會直覺上覺得這法例訂立以後,勞工普遍工資會大幅提高,形成常聽見的「營運成本大幅上升」、「營運困難」等等,但事實上,「最低工資法案」只是把一些本來已收少了工資和被剝削的工種,透過這法例來取得本來應得的薪酬。


至於員工因最低工資法例,引至加人工無望,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太假設性的想法,不是沒可能發生,但太假設性。


問題是,一些工種本來要有這樣的薪酬,但已被剝削、外判、超時工作,這些工種本身已是不合理待遇,最低工資只是把剝削線下的勞工,叫做「拉回較合理待遇」,說到加人工,被剝削的勞工本來就沒有這個希望,對嗎?

Unknown 說...

基層勞工(掃街,清潔等)應該罷工一個星期,唔幫我地清潔,睇下點?(外國試過d垃圾工罷工,成個城市變咗堆填區咁)
係社會的上層人士,係睇唔到基層人士為社會負出咗幾多.
如果唔係有佢地,你地班人可以做人上人,指指點點??

匿名 說...

聽完何民傑講野,真係火到黎。表面就為保障弱勢,實際就借佢地上位。

所用既理論就係︰「立左法,競爭就更大,低下階層就無野做,而家有三千蚊都好好,遲d無野做咪仲慘。如果唔理佢地,你就係不仁不義」用既只係一個咁狹窄既角度去分析。咁我又想問,而家得無最低工資保障,但人工又唔夠生活既市民,何生你又唔理下佢地?唔理呢班人又係咪不仁不義呢?

世事無十全十美,政策推行就係要既顧大,亦要及小。可能我有d理想化,但佢個種只言一,不言二,但又好似為人民著想態度真係令人「火滾」。今日聽返佢同社民連係電台辯論,一聽就知佢仲為被毓民鬧既事耿耿於懷,完場都仲要抽一抽水。你咁既表現更難令我相信你係為小市民發聲。

題外話,我都唔睇好最低工資立法,因為連相輔相成既最高工時都唔提。希望政府立法,考慮得仔細少少,如果唔係失敗左,就會被何民傑呢種人係威係勢。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下午6:01 匿名:

才俊何民傑講嘅的確係詭辯,用一啲唔成理由嘅理由去美化,然後借勢「關注基層」來粉飾自己的謬論。

我會再有文章去講呢種詭辯。


PS : 請問何民傑同社民連嘅電台辯論係邊個節目?可供講講我知? thanks.

匿名 說...

何民傑係電台大發偉論
http://dl4.hkreporter.com/files/new/free_2009-10-08_1_fbea.mp3

http://dl4.hkreporter.com/files/new/free_2009-10-08_2_db6e.mp3

陳大文部落 說...

唔該晒。

小必理痛 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小必理痛 說...

我唔識得左派右派嘅定義同理論,但何文傑講個D理由,未睇陳兄你嘅文章,淨係睇片我都笑左出黎。佢話o係冇最低工資嘅情況下,弱勢社群就會有多D就業機會。

呢種講法,令我諗起o係中國執業嘅律師,佢地係法庭面前,並唔係幫當事人討回公道,而係好似乞兒咁求法庭唔好判咁重。

何文傑呢種所謂保護弱勢社群,只係識得叫佢地向現實低頭,而唔係為佢地出頭爭取應有嘅尊嚴同權益。即係個種妥協思維:「人地俾幾多你,俾乜野你,你唔要嘅就冇」。

我唔會話佢想「踩住弱群上位」,我只會話佢連尊嚴係乜都唔知道。

匿名 說...

如果用何民傑既歪論,我地仲駛咩要雙普選。

依照佢既邏輯︰「今時今日,立法會叫做有民選議員,都已經好好。如果過份爭取,中央唔滿意,連少少民主都唔俾你,咁對市民咪仲慘」

佢呢種甘於現狀既做法,就正正助紂為虐,令到極權者有恃無恐。佢仲遑論自己為基層發聲,真係其心可誅也!!!!!!

小必理痛 說...

如果最低工資立左法,個人認為外判商嘅對策會係:1. 請少一班或炒左一班人。2. 提高工時,用時薪去跟月薪標準做比較。3. 請外勞(唔知道低資法係唔係只針對本地員工)。

以我睇就唔係如何文傑所講會削弱弱群嘅就業機會,反而係令外判商利用各種方法去移勘就船,唔會令自己嘅既得利益受到私毫損害。何文傑如果佢係高明D,不如話擔心弱群會因為最低工資而更被外判商剝削打壓,但...都唔好期望佢會有咁嘅IQ了。

匿名 說...

Mr. Chan,

I recall 蕭若元 once commented in his program that, after the implemenation of minimum wage, McDonald will not employ those retarded person so they could hardly have the chance to work in their lifetime.

Do you agree with Mr. Siu's opinion? yes or no

聰 說...

一. 最低工資立法, 財團可繼續剝削勞工行益, 令自己所賺取的利潤不變
-勞工的工資增加了, 那財團損失了的部分會由勞工的福利上扣減, 因為沒有法例是沒有漏洞的, 設立最低工資, 財團總有方法維持其利益的不變 e.g. 增加工時, 但工資不變; 給勞工的配套減至最低......(太多方法, 不能盡錄)
-減小勞工數目, 用以維持財團利益不變

二. 十分正確, 一定會有部分人因為最低工資的設立而受惠, 過著愉快工作的生活, 但那些因為這條例的設立而被解僱的人呢? 難道他們就沒有「愉快工作」的權利? 誰能可以肯家最低工資設立後財團不會減小勞工? 你能夠嗎????
那些認為最低工資有利大眾的人, 不知是否因為思想上的缺憾, 未能從整體的利益出發, 作出全面的思考, 只能夠集中於一個小方面。

三. 對, 完全同意沒有老闆會主動地為員工著想, 他們只會顧著自己的利益。所以, 當最低工資設立後, 你認為他們會願意減小自己的收益, 用來增加員工的工資嗎??

更重要的是, 當最低工資成立, 失業率上升, 那些失業的人, 為求生計, 在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 會走向極端--做賊。
沒有人聘請他們, 他們只能「自僱」, 雖然犯法有機會被拉, 但總比得不到溫飽為佳, 因此犯罪率會因而上升, 政府需要技放更多

資源在治安方面。因此最低工資的設立禍害深遠......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2:39 匿名:

相信不會影響太大,因為政府請低條件的人( eg : 傷殘人士、智障等 ) ,係有一套守則,不會因最低工資設立而轉向聘請「較優質、好樣、醒目」的人。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11:37 小必理痛:

無錯,最低工資設立後,一定會有一段時間為適應期,會有一群低層勞工開心,同時也會有一群未有工作的低技術工人擔心,但這是必然的,無可能每一項法例推出全民高興,不是沒有,但很少。當僱主知道好歹也要有最低工資水平時,除非老闆可以話一世唔請人,否則請人就要有最低限度的工資水平。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6:12 聰:

你所指出對最低工資立法的憂慮,是有可能發生,而且在初期極有可能出現,但不要忘記,現在也已經有僱主瘋狂加長勞工的工時,而也不要忘記,工時過長,就算你請到人,也不會做得久,而且工作表現是差勁的,現在已看到這個問題,所以有些老闆已「識諗」,把員工工時作出調減,因為你要人一日做十九幾個鐘係無意思的,不給員工休想,員工也不能努力工作,沒可能僱主永遠是大贏家。


至於「因最低工資而被解僱」的人,在初期是有可能出現,但我說過,除非僱主永遠不請人,老闆揀了他認為「好樣、更醒目、更有價值」的員工,要加人手的話,勞工市場都是同一班員工,你請唔請人?要請的話,都是在這群勞工當中選擇,最後也是要請人的。低技術勞動力為主的工種,老實講,來來去去都係咁上下,不會出現「才俊」去做最低層的工種的。


遲些我還會有文章談最低工資問題。

匿名 說...

Mr. Chan,

You made a statement: 相信不會影響太大,因為政府請低條件的人( eg : 傷殘人士、智障等 ) ,係有一套守則,不會因最低工資設立而轉向聘請「較優質、好樣、醒目」的人。

But, my question is about McDonald, for the sake of avoiding misunderstanding, please let me whether you agree with Mr. Siu's opinion Yes or No.

I'm askng this because I have a relative who is mentally retarded at the age 5; his mon just hopes that he could get a job in McDonald in future, despite at a very low wage, rather than being unemployed at his home till his death.

聰 說...

陳大文:

第一個point:
當然, 老闆絕不會做死員工, 但肯定的是, 員工的工作量或工時, 絕對比最低工資設立前多


第二個point:

你那個情況會出現, 但只局限埋經濟好境時, 老闆搵到錢, 當然會擴充, 會請人, 增加工作效率
可是, 尤其是在現時這個經濟低谷, 很多公司基本上也是緊緊能夠生存, 他們又如何有多餘錢去請人呢??設多最低工資, 令公司的成本再上升, 不炒人, 難道等結業嗎??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8:16 匿名:

不論是蕭若元又好,邊個都好,我通常是針對問題核心作探討,但當然,蕭若元提出的理據,我個人是「非常有保留」,我這樣說並非左搖右擺,因為我們要明白,社會很多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充滿著「吊詭」和「灰色地帶」,蕭生的理據,我不能說完全沒可能,但認為可能性較低。

就以你說的「有位自五歲已智力遲鈍的人想去麥當奴搵嘢撈」的例子,我反而想指出一個問題的關鍵:

1. 麥當奴盈利能力是不錯的,該集團的工資是非常低,但食物售價不斷提升,員工薪酬永遠在超低水平,這就奇怪,似乎不符合「純自由經濟派」常說的「有錢賺自然人工高啦下話」的觀點。


2. 智障人士和殘障人士等等,除了謀生問題外,我又想指出政府很莫視這類人,連弱智教育也削減,庫房又不是沒錢、這類教育又不是巨額耗資,為何也要削減呢?社工界有沒有為這群真正弱勢社群強烈表白訴求呢?似乎沒有,因為社工最關注是最好多點人領綜援,正所謂「手頭 File 夠多,裁人都唔會炒我啦」這樣,這是目前「所謂社工界」的弊病。


3. 勞工福利,並非無限上綱要「打工仔個個發達」,而是勞工應獲得「合理、具有基本尊嚴、公正」的待遇,不是現在所見,打工仔得個捱字,物價由大財團壟斷托高,打工仔份糧永遠不夠開支,不如我問下你,你覺唔覺得這是有問題?


如果有人依然覺得:「車!自由市場嘛,你人工低因為你水皮嗟,無話公唔公道嘅!」咁樣,我是無話可說,因為就算我講一千個理由,也可以被「極端右派純自由烏托幫經濟理論」舉一反十,對嗎?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8:41 匿名:

你提出的論點存在以下盲點:


a. 最低工資令打工仔工時加長,是因為控制權一面倒在老闆,香港的勞工法例是存在漏洞,老闆可以有很多古惑招來搵員工笨,然而,現在除了社民連會比較進取要求當局正視勞工問題外,真是不見得其他所謂「保皇派」會真正關注這問題,就算馮檢基的民協、李卓仁的職工盟,是關注勞工苦況,但似乎力度不足,當局聽完就算,然後由特首辦的一眾「所謂濕鳩智囊」提供屎橋,問題一直只聞聲音但沒有解決。


b. 其實目前本港的零售業呆滯的主要原因,並非市民沒錢消費,而是物價太高,本來有點錢消費也不夠付了,但很多零售業老闆不明白這道理,在冷氣房聽一班來自「在大學讀過下 marketing」的所謂「橋王」評估市道,這是真人真事,他們成日以為香港市民很多錢,幾貴都有人買,這樣一定死,事實也證明是失敗的,但奈何零售業經營者不願意面對現實。


c. 「香港經濟好好好」是表面假象,大陸自由痕來港買豪宅買名牌,是因為大陸喱「洗黑錢」,加上傳媒和「濕鳩財經演員」每日吹噓市道無限好,形成一個 Matrix 假象,大地產商和高級零售業有大陸黑錢撐場,其他小型商號就因為業主不斷如租( 業主以為市道好好好嘛 )而經營困難,這個問題是香港的病態。

我又問下你,點解恆生指數升跌是竟然可以由恆基大老闆李兆基指點江山???相信不用畫公仔畫出 JJ 了吧。

匿名 說...

Mr. Chan,

Thank you for post.

Perphaps, it's my inability to follow what you said, I do not locate your answer to my question.

If your answer is "no", in other words, McDonald will still employ those mentally retard, I will convince my relative with the mentally retard son to accept the notion of min. wage.

Please try to focus to answer my question: yes or no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11:15 匿名:

我諗你搞錯左一樣嘢,「麥當奴會唔會請果位智障人士呀」,唔係你和我可以話事,就算無最低工資法例,企業一樣可以唔請認為「唔好樣、能力低、水皮」的人。對嗎?


我是說「對蕭生的立論有保留」,「有保留」當然是「不同意」,但我要強調一樣嘢,事情並非黑和白,不是「有最低工資 = 必然無嘢撈」或「無最低工資就誇啦啦人人大把嘢撈」這樣的。蕭生的立論是有可能發生,但我強調可能性較低。


你無可能期望有條法例「一定完美、無得頂喇」這樣,無可能的,很難做到,但要記住,政策是「盡量有利於大部份迫切需要的人」而為,與及針對社會普遍現象而設立。


※因此,最低工資似乎是較為有效針對老闆和外判商瘋狂剝削基層勞工的法例,你同企業老闆講企業良心,已有好多人 ( 包括議員 )講到口都臭,但情況不單沒改善,而且每況愈下,所以唯有用法例去約束他們的瘋狂。※


要香港真正進步,必須要有最低工資保障,否則勞工甚至企業也不會進步。現在很多所謂大企業都是食老本、一味靠低人工、營運不思進取、低增值。只有先進的法例,才可以「迫使」社會進步。

聰 說...

"我諗你搞錯左一樣嘢,「麥當奴會唔會請果位智障人士呀」,唔係你和我可以話事,就算無最低工資法例,企業一樣可以唔請認為「唔好樣、能力低、水皮」的人。對嗎?"

這個point有問題
當然, 麥當奴係唔會請那位智障人士, 但你諗野唔可以咁表面, 要深入d
麥當奴是係暑接令個位智障人士失業的!!

來個簡單的邏輯推論:
最低工資後,麥當奴講人的時候, 會請能力相對較好的那一位(當然要假設2位都唔係智障, 都有能力有那工作, 只不過是能力不同), 我諗這個point你不會反對吧....
那麼, 來第二round, 由於上文那位能力較低的人, 又會去別處找工作, 如果他受聘, 証明又有一位能力比他弱小小既人失業

根據這個循環落去, 最終...係最終呀, 那位智障人士的工作必定被他人所取代

希望你可以睇得明這個簡單的邏輯推論....

聰 說...

"要香港真正進步,必須要有最低工資保障,否則勞工甚至企業也不會進步。現在很多所謂大企業都是食老本、一味靠低人工、營運不思進取、低增值。只有先進的法例,才可以「迫使」社會進步。"

最低工資, 只係削弱自由市場的功效, 權利等同被剝削
要真正的香港進步, 不是要胡亂的限制
法例一要定立, 而且要定得清楚, 要清楚地保護員工與老闆的利益
還要嚴加監管, 阻止有人能利用法律上的灰地帶作惡
現是的制度, 一係法律未完善, 一係就監管不足, 都是基於這2個原因才會出現你說的員工受欺壓的情況

聰 說...

"因此,最低工資似乎是較為有效針對老闆和外判商瘋狂剝削基層勞工的法例,你同企業老闆講企業良心,已有好多人 ( 包括議員 )講到口都臭,但情況不單沒改善,而且每況愈下,所以唯有用法例去約束他們的瘋狂。"

法例的修訂是需要的, 但顯然最低工資不是適合的法例
因為最低工資, 一方面保護一部分人, 另一方面傷害其他人, 它只是在增加香港的貧富差距

最低工資, 我不否應佢有好處, 但遠不及其禍害的影響...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12:43 聰:

最低工資在香港未必是最好的法例,但在無其他更好和有效的選擇下,最低工資就是較佳的選擇。

這個法例設立以後,基本上對勞工是益處多於壞處,但最低工資在香港,我強調是在香港這個地方,存在一些矛盾點:

1. 香港有最低工資,但同時應有相應法例去約束企業去請大陸勞工,這方面是要政府配合(如果高官真心想香港好的話...),也要那些「親中保皇既得利益派」肯合作,保皇派的官商勾結,已是公開了的醜行,但現在勾結太過火,香港前途面對巨大困境。保皇派是時候反思。

2. 設立最低工資,一就是不設立,設立就要真真正正嚴格執行,不要又來中國人心態「走精面、識走位、走法律罅」,因為有了政策但執行鬆散是沒意思,如果企業可任意走法律罅,最低工資就真的會如反對者所說,壞處多於好處了。

匿名 說...

To many big companies, it's fairly to say that they, including McDonald, are able to abosrb the increaed cost subsequent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min wage.

I'm working for a branch office of a public-listed US compnay in which 99% of our staff are earning over what the min wage is likely to be (e.g. HKD7K - 8K a month). But, this may not be a good news to many SME (like 茶餐廳, street newstands)

It is true that some people may get a higher wage, but I hate to miss the following beneficiaries:

1.Labour Dept will expand their bureaucratic structure by employing more civil servant to enforce this law to prevent 走法律罅
2.Many lawyers will benefit surely on the face of increasing cases because many employer entertains 中國人心態「走精面、識走位、走法律罅」
3. Many NGO, with government grant, is to be set up to fight for the cause of labour.
4. Many scholars will obtain more grant to "research" this issue.

With the execution level of our civil servant, this law will end up 硬膠的後果 for Hong Kong just what林忌 mentioned.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2:30 匿名:

關於最低工資會令例如茶餐廳及小商舖面對營運困難,我是知道的,要談最低工資當然要探討小商號景況,但似乎坊間很多反對最低工資的言論,都沒有指出一個關鍵因素,我相信他們是知道的,但如果把這個因素說出來,就失去了許多說服力:


小商號經營困難,並非員工薪酬成本高企,例如茶餐廳通常只有幾個伙記,超過十名伙記的已是大型茶餐廳,一般來講伙記不會太多。


其他小商號舖頭仔,老實講,有幾多伙記咁巴閉吖,來來去去一個、兩個,通常一個,員工薪水並非主要成本。


主要成本是租金。租約期滿,舖主瘋狂加租,很多大舖位,花了很多錢搞靚門面、裝修、建立聲譽,一個唔該就大幅加租,計落條數,都係要執笠,或搵其他較平租的地區和舖位繼續經營。


很多舖位業主是大財團旗下的「投資部門」擁有的,就算不是財團擁有,舖主的心態是:加左租先,話之你俾唔俾得起,要像豪宅那樣不斷炒高價,結果你俾唔起租執笠走人,等到無人俾得起呢個價,才調低租金。這樣做就死得人多,邊個會有心機去搞好間舖?

現在沒有最低工資,小商舖請伙記任你幾低人工,其實也應付不了業主瘋狂加租,舖主等到無人租得起,由連鎖集團「包嚟做」,大財團有牙力壓價,舖主就租給這些連鎖店集團。

還有一個原因,是小商舖小老闆常以「炒股」心態去經營店舖,要「盡快發達」,根本無可能,營運不思進取,只懂減人工,結果又是執笠。

所以最低工資根本不是小商號經營困難的因素。

匿名 說...

as you said, the existing business condition is already unfavorable to SME, why do you want to make it more diffuclt than it should be?

According to reasoning, Hong Kong needs a law to prevent 舖主瘋狂加租.

It that correct?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10:06 匿名:

我已經講得相當清楚,小商舖最至命傷嘅係租金,當然無可能整條法例去「禁止加租」,我要補充一些,其實已經有好多人講過,點解我仲要重複又重複咁講:

A. 街舖的舖位都好,租金水平比較彈性,但現在有很多區份是「商場化、商場壟斷」,是很少街舖,只有大商場,舖位都在大商場,明白未?有大量人口密集的公屋商場,是由「領匯」操控,租金瘋狂飊升,大家有目共睹,只有連鎖集團才有牙力去「包嚟做」。

B. 就以日漸「息微」的「港式茶餐廳」為例,除了上述因素,經營不善是其中主要因素,包括食物質素差、價錢「貴夾難食」,導致執笠,並非最低工資問題,現在也沒有最低工資,對嗎?明白嗎,現在有最低工資麼?沒有。但仍是執笠,所以根本和「尚未設立的最低工資」有關。

請參閱:

http://hkgal-today.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15.html

http://hkgal-today.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20.html

匿名 說...

講什麼也沒用

以老細角度來睇

人工高左,咪請少D人...請少D人,失業率咪又高D

各位轉 來轉去做咩,其實好簡單

匿名 說...

我絕對讚同高租金問題才是迫死小商戶的元兇.但對多數的既得利益者而言當然不會去提.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是額外徵收空置物業稅,增加業主無理加租的成本,商戶才能有較高的議價能力.當然如何制訂和執行,以致不同細節也要仔細商討,不然又會成位一條弊大於利的膠法.

AC 說...

我不同意林忌的觀點,但博主已對其中一部份提出反駁,以下我只集中討論兩點。

〔如果洗碗人工高,你估香港而家班失業率 25%的年青人,會唔會同你搶呢?你估而家在大學讀緊書,等緊失業的年輕人,又會唔會同你搶呢?〕

當訂立最低工資後,阿婆工資提升,你估班年青人係傻仔,會要求同一工資去爭阿婆份工?佢地明知你請阿婆最少都要出5000(假設),於是佢地就有空間提高叫價,仲點會咁傻收5000黎同你做?

OK,我又當香港真係好多呢D傻仔,肯收阿婆級既人工去做洗碗。但係咁亦意味其他行業以後要請年青人就要提供更高待遇,否則班後生寧願繼續做洗碗。而且,後生同阿婆爭做洗碗,亦只係意味一個踢走另一個,不見得會令失業率上升。

所以,我唔認為最低工資係呢一點上面,同失業有咩關係,最低工資最主要目的係另勞動市場最低層既人收入得到保障。

〔仲有,政府同班商家佬大大聲話要引入更多內地人來香港,點解呢?〕

咁咪唔好俾佢地引入囉!或者證明工種所需技術係香港係缺乏囉!而且即使批准引入,一樣要納入最低工資規管。

〔佢地班商家佬就只有絕橋,拆解的方法,就係請大陸學生來打工。〕

你講既係一個違法方案,持student visa打工係犯法。既然係法律問題,亦理應用法律解決,呢方面就真係有賴香港打工仔團結,積極向入境處舉報懷疑黑工個案。法庭亦應該對聘請黑工既僱主罰款,而且金額不少於佢因為請黑工而得以節省既工資差額,再將款項大部份撥入失業綜援既開支,少部份用來獎勵舉報者,以鼓勵市民舉報。

〔中國人有樣嘢叫做「做人要識走位」,就算有最低工資保障,可能「中國人心態」又會有僱員「自告奮勇抵諗啲」收少啲人工,來換取優先工作機會,你話死未?〕

上面呢點係由博主提出,我就想用一個發生在香港既活生生例子去回應。

在香港打工既外傭,依法係受到最低工資保障,但有部份外傭,尤其集中於平均教育水平比菲傭低既印傭,僱主每個月只俾2000人工,遠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理由係僱主每個月只俾2000現金個印傭,然後就要佢簽份收據承認自己收足數。於是,有D印傭就會在離職後,帶同每月銀行入數紀錄,告上勞資審裁處追討。

通常勞審處D官見到呢D case,都會問雙方一D例牌問題,而雙方亦有一D例牌答案。

問印傭:點解而家先上黎追呀?點解之前一路收緊2000時又唔反對呀?

印傭答:我又怕老闆會炒我,我搵唔到工就要番鄉下,老闆又同我講香港個個外傭都係咁,我又以為冇問題。點知我冇做之後,有日係街撞到個同鄉,講講下佢就話我聽我有權上黎告佢囉。

問僱主:你話你個印傭個個月收足錢,但佢銀行紀錄就個個月入得千幾兩千,點解你唔用支票出糧或者銀行過數呀?

僱主答:因為個印傭嫌麻煩,佢話出現金方便D。

法官再問僱主:阿生,你自己都係打份工,你老細都唔會出現金俾你啦,都係出支票或者autopay啦!咁你唔叫佢出現金?阿生,從來用咩方法出糧都係僱主話事架啦,而且為左數目清楚,用支票或者過數都係最合情合理架啦!

通常個官講到呢度,D縮骨老闆就無言以對。因為呢D案件勞審處每日見得太多,基本上一開審,個官已經心裡有數。不論個印傭係真傻定扮懵,都唔影響僱主冇俾最低工資呢個事實,所以最後絕大部份都係印傭勝訴,或者老闆妥協和解。

所以,我覺得香港實行最低工資後,就算出現你講的情況,識走精面兼且教育水平比印傭高的港仔都好快會識得玩呢招。久而久之,僱主發現冇著數,最後呢種情況就會愈來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