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威疑涉性騷擾女助理:王麗珠,前亞洲電視新聞主播及新聞部編輯,曾任公民黨譚香文議員助理,期後轉往甘乃威助理。
香港電台《千禧年代》詳細講述甘乃威事件:
請各位讀者務必仔細收聽,尤其甘乃威和譚香文的講述
Part 1/2
http://www.imeem.com/people/aKBFeXs/music/-MGryc6E/2009100508rthkmorningmp3/
Part 2/2
http://www.imeem.com/people/aKBFeXs/music/8c15Bdc_/2009100509rthkmorningmp3/
商台《光明頂》談甘乃威事件 ( 下載收聽 ):
http://www.zshare.net/download/66539527e0bbdbd8/
相關網誌:
民建聯狂賀喜訊:民主黨甘乃威炒女助理疑涉性騷擾
文革2009 Episode I:甘乃威刁口否認對女助理起痰不遂炒人
4 則留言:
如果甘乃威真的曾向這名女助理兩次求愛, 他大抵是不理好醜, 最緊要就手. 當然, 這名女助理是美是醜, 見仁見智, 但就手就毫無疑問.
甘乃威人到中年, 去年成為立法會議員, 事業有所突破, 本乃好事, 但若沖昏頭腦, 自我膨脹, 以為自己玉樹臨風, 企圖藉機叧覓伴侶, 拋棄糟糠, 這樣就太沒道德了. 不過, 如果抱著逢場作戲心態, 只求短暫愛情慰藉, 則是頗為普遍的中年危機事故, 不難理解, 只需接受適當輔導, 自可化解中年危機.
至於一旦查明求愛之事屬實, 甘乃威需否辭職問題; 事件根本是小事一宗, 甘乃威既已作出離職賠償並且道歉, 而隱瞞細節亦祇因保密協議, 不涉誠信, 貿然辭職是不尊重港島區選民的意願, 不提也罷. 除非, 立法會根據某某條例勒令他辭職, 否則, 甘乃威不應辭職.
出埋投訴人個樣 ?唔好卦...
投訴人的身份包括樣貌已不再是秘密, 投訴內容才是.
篤篤篤撐:
我諗你應該留意一下新聞,我指係真實嘅報章報道,唔係免費報紙或一般網上資訊。
投訴人王麗珠呢幅相,係「英文虎報-- hkstandard」刊登的,是一份正式的報章。
投訴人當然要現身,因為現在她是指控人「性騷擾」,是相當嚴重的罪狀,不能指控了別人但投訴人又玩潛水,這對被指控者 ( 甘乃威立法局議員 ) 是非常不公平。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