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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澄清社民連梁國雄並無推傷保安員極關鍵片段







搞事被逐傷保安 社民連拒道歉

文匯報 2009-10-16

【本報訊】(記者明言)社民連3名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內的暴力行為升級。在立法會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答問大會進行期間,社民連3人因連番違反議事規則,自行發言並站立叫囂而相繼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逐出議事廳,3人遷怒保安員,在推撞下導致1名保安員右前臂擦傷流血,腰部亦受傷,最後自行到醫院治理。社民連3人隨後發表聲明,拒絕道歉,並聲稱該保安員是在「阻擋」他們抗議時「誤傷腰部」。立法會35名議員聯署聲明譴責有關行為(見另稿),而學者及市民均批評社民連的行為過火,呼籲立法會「獱正鈬做」。

社民連3人昨日在答問大會開始前,已在檯上放有「群賊創新天,窮人墮深淵」的抗議標語,而在曾蔭權發言時,3人亦在座位上叫嚷,並在曾蔭權回應其他議員提問時在座位上高叫及先後起立,阻撓會議進行。

曾蔭權多次投訴雜聲大

 就此,曾蔭權多次向曾鈺成投訴,指有議員不時阻撓他回應議員問題,亦令他不時聽到雜聲,令他無法專注聆聽議員的提問。曾鈺成則再三向社民連3人作出勸籲及提醒。但社民連3人繼續「你有你講,我有我做」,在曾蔭權回應工聯會議員葉偉明有關貧窮的定義後,3人再次「發癲」地任意發言,梁國雄更邊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邊手持骷髏牌意圖衝向曾蔭權,隨即遭保安員制止,陳偉業隨後又站起來高叫,情況一度失控,曾鈺成多次勸告無效後,惟有要求保安員協助將3人帶離會議廳,惟梁國雄一直推撞,一名保安在無路可退時,右前臂及腰部撞到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前面的檯角而受傷。

陳偉業諷刺保安經驗差

 流血事件發生後,社民連3人拒絕向該名受傷的保安員道歉,其中陳偉業更涼薄地指,該保安員受傷是因為「經驗不夠,抬得不好,做多幾次就熟手」,同時「惡人先告狀」指稱,過去2日保安受到很大壓力,需要盡快清場,才導致今次後果,又反建議立法會下次應找其他身材魁梧的保安擔任有關工作。被問及社民連強調維護基層利益,為何拒絕向基層員工道歉時,陳偉業即時語塞,並掉頭離去。

長毛寫紙條諉過曾鈺成

 事件主角「長毛」則在親筆寫下的「慰問紙條」中,只對事件表示遺憾,並辯稱社民連示威是「和平表達港人意思」,並非暴力行為,而是「莊嚴地為民請命,根本毋須如臨大敵」,同時又將「流血」事件推諉予曾鈺成,聲言自己會向其反映,促請他不必大驚小怪,「致令保安同僚擔驚受怕」。

 稍後,社民連再次發表聲明,企圖為事件「補鑊」,但其中並沒有直接向該保安員道歉,反進一步將有關責任形容是曾鈺成「利用強大的保安員團隊,打壓社民連的議會抗爭」。

議員促立會依規則處理

 有立法會中人反駁社民連指,立法會只有10多名保安人員,而且有男有女,「如何強大」?他們在執行職務時沒有配備任何武器,每當遇著需要請議員離場時,都只能和顏悅色並以禮相待,以免對議員造成任何傷害,「如何打壓」?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亦批評,社民連3人一連2日的行為「已過了極限,不可接受」,呼籲立法會按照議事規則處理,而內務委員會亦應舉行會議,要求社民連尊重其他議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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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社民連「偉大事業」 受傷活該?

文匯報 2009-10-16

李自明

 社民連「3丑」晉身「尊貴議員」後,便將「擲蕉」、「掃檯」兼公然爆粗當作家常便飯,令神聖的議事堂幾成「潑婦罵街」之地。「3丑」昨日變本加厲,因拒絕被逐離場而傷及一名保安員。不可思議的是,長毛梁國雄竟發信,反指是保安員阻擋他和黃毓民抗議而誤傷自己腰部,大舊陳偉業則指保安員「訓練不足」。政壇高人與自明談起「3丑」言行,搖頭嘆息,直斥「3丑」那種「保安員不識趣,擋我路者該死」的邏輯,半點「人味」都沒有:「佢地真係當自己大晒呀?保安員盡忠職守有咩錯?阻止佢地亂鈬而受傷就係抵死?呢D咁冷血匯說話,係人都講晤出口啦!」

保安受傷 只因「經驗唔夠」

 社民連「3丑」昨日再度擾攘議事堂,多次阻撓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答問大會進行,終逼得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發出「驅逐令」;但期間3人不斷掙扎,拒絕離場。推撞之間,長毛把一名保安員推逼到「檯角」,腰部撞傷,右前臂亦擦傷流血,需入院治療。議事堂因為議員動粗而流出「第一滴血」,各界莫不譴責!但社民連「3丑」卻毫不知醜,絕不認錯。

 大舊狂言:「(保安員)做多幾次就熟手,佢地經驗唔夠,抬得唔好……下次應搵其他身材魁梧匯保安」!如此冷言冷語,連在場記者也聽到大搖其頭。

 政壇高人不禁嘆道:「大舊講法真係好有問題,按照佢匯邏輯:抬唔郁我,係你匯責任,係你唔掂,受傷都係你自己癦鈬,咁樣講唔止涼薄,直情冷血。你諗下,人地保安員負責維持立法會會場秩序,受命要帶你離場,立法會議事廳個環境你又唔係唔知,一排排座位,地方淺窄,你明知係要走硇啦,但就係賴死唔走,仲係咁撞人,撞到人地傷晒,再反轉頭將責任推到人地身上,咁講真係冇天理!」

強盜邏輯 教壞細路敗世風

「如果呢D歪理講得通,睇怕呢個世界亂晒大籠都似!」政壇高人話:「良民砜街頭俾賊人打劫,你就話良民唔夠醒目,點解唔識反抗?警察俾賊人打傷甚至打死殉職,你就話警察訓練唔足夠,唔識閃避,點解唔先槍『辣』佢?呢D邏輯,分明教壞細路,仲要敗壞世風,咁匯議員,真係影衰『尊貴』兩字。」

 到昨晚,肇事者長毛更加離譜,竟發信給受傷保安員,聲言「得悉閣下於議事廳阻擋本人及黃毓民議員抗議時,誤傷自己腰部,謹此表示遺憾,並請諒解,我們示威是和平表達港人之意見,並非暴力行為……」

 政壇高人直言:「長毛呢番說話,表面睇係砌詞狡辯、推卸責任,骨子入面直情係唔當保安員係人:『我地做匯係代表港人匯偉大事情,你地受命阻擋,受傷都唔關我地事,鬼叫你地阻擋偉大事業咩!』」

反對派封口 免傷「大目標」

 「3丑」搞到議事堂「笠笠亂」,建制派「睇唔過眼」發聯署譴責聲明,正常不過。自明最唔明白,一眾反對派議員為何仍可當無事發生,個個封口。政壇高人坦言,反對派議員確有責任「撥亂反正」,不應再掩耳盜鈴,假裝「睇唔到」,或為3丑護短:「不過大家都知,反對派各黨各派之間心結甚深,佢地寧願睇戲,都費事惹到班癲人,因為一句講到尾,佢地之間最大匯共同點都係反對政府,係呢個最大共同利益面前,議會秩序啦、保安員權益啦,都不過係小事一樁!」

10 則留言:

Wolffy 說...

我呢件事中立
我覺得件事係意外,絕對睇唔出係梁國雄推傷、但唔可以用「保安誤傷自己」咁涼薄既講法;梁國雄要負上道義責任──唔係為左拉你走佢使撞親...?

當然其他人/媒體無限放大就心照

匿名 說...

我覺得有件事都係意外,絕對睇唔出保安老豆係特登,但唔可以用「安全套穿左」咁涼薄既講法,保安老豆要負上道義責任--唔係咸濕攪佢媽佢洗出世?

小必理痛 說...

唔該叫個D「譴責人士」睇左Playback先講啦!好似係個保安拉長毛出去個陣自己陷埋去柱角位喎!

不過唔係因為社民連嘅行為都唔會搞出單咁嘅野,你黃毓民可以就個次紅色搖滾有人搶夏韶聲咪事件屌個班靚仔,但你地三條友係立法會度成日火起中途打斷人發言,仲要掟野,呢D係唔係雙重標準?你要做抗爭唔該做得文明D啦,有一班靚仔模彷緊你地嘅行為架!如果唔係邊有個次紅色搖滾事件呀?

你要下屆有人再選你地入立法局,唔該都做到D實質野好唔好?鑊鑊都俾人的走,變成對一D動議投唔到票,都係變相幫唔到支持你地嘅選民咋喎!

Wolffy 說...

串人又要匿名──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匿名 說...

成件事係意外,無話邊個對,邊個錯。相信社民連同保安都唔係刻意撞傷人或自己撞傷自己。但係對於社民連既言論,真係令人反感。

保安員克己盡責,做好自己本份時而受傷,而肇事者始終係議員,一句「唔關我事」,就把自己置之度外,咁就令人覺得好可恥。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毓民就成日掛係口邊。但佢地既言論(尤其大舊)明顯只許州官放火,不盡百姓點燈,本人就更加討厭la。

匿名 說...

講過好多次,雙重標準係用來鬧人對待同等事項時用的。

夏生無公權力在手,你要踩佢場,點解唔走上去立法會搶真正有權ge曾蔭權咪?

曾蔭權係政府之首,所作所為影響全港市民,踩佢場,抗議佢講廢話,點都唔夠佢走loophole利益輸送親家咁唔文明啦下?

至於長毛言論,係份報紙斷章取義,長毛講左一大段野,其中一句係澄清佢無推到保安員(當時有人話係因為佢推保安,搞到佢受傷),但報紙就只係拎呢句出o黎報,搞到佢好似好涼薄。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下午12:00 匿名:

保安員受傷事件,是一個意外,老實講,梁同雄、黃毓民甚至陳偉業,是對政府進行抗爭,為市民發聲,絕非針對保安員,這個概念是很清楚的,而一眾保安員以至立法局保安管理層,也深明這道理,只是罵高官、批評特首,邊個咁撚柒有興趣去針對保安員吖。

好簡單一個道理,針對立法局保安員為乜呢??保安員制定政策麼???

這件事,那位「報稱傷腰手臂扯甩肉兼韌帶移位喎..」的的「聲稱已受重傷」的保安員,從片段所見,真是不見得當時的拉扯行動有很激烈,也沒有打架( eg:長毛打保安),但既然那位「受重傷的保安員啦下~~」報稱受傷,看看現在一眾保皇派擦鞋友乘勢追擊,群起譴責,借勢用「為保安員著想」來煮死社民連,又好老實講,香港人最喜歡講「公道客觀冷靜持平理性乜乜七七屌你老味」嘛,有片有真相,片段不真的不見得保安員會傷得如此「咁撚嚴重」喎。

照道理,「傷腰+手都扯甩肉+韌帶移位」,當時那保安員應該已仆落地,要 call 999 即時入院深切治療吧,不會依然孔武有力地繼續拉梁國雄出去,對嗎?

我個人相信,那保安員有輕微表皮擦傷不出奇,但講到「腰又傷手又甩肉又歪韌帶」,有無咁誇張???

好明顯,特首方面是借機會來入社民連罪,保皇派又煽風點火做啦啦隊了。

匿名 說...

大文,我都明呢件事已經明顯帶有政治目的,一件意外,明顯俾人發大左黎講。

但我想指出既係事件之後,如果誠如報章所言,佢地既言論係可以咁涼薄,仲令人覺佢地有事不關己既態度,咁仲唔抵打?(尤其大舊言論)

社民連既宗旨,係為弱勢發聲。唔通個位保安員唔係弱勢既一群?正如我之前所言,呢件事係意外,大家都唔想發生,雖然唔係佢地直接促成,但都有間接責任。長毛言論尚可接受,但係大舊咁講,根本令人無名三丈火起。

公民抗命,本人好大程度上係支持,政制一日唔變,政策都只會傾右。但有d野錯左就係錯左,三子真心誠意向保安員道歉,事情本可告一段落。就算保皇黨再煽風點火,大家都明白佢地只係鳩投訴。而事件發展都今時今日,其實同佢地事後既言論有好大關係ar......

陳大文部落 說...

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下午5:49 匿名:

以社民連來講,就我個人觀察,黃毓民是最有辯才,長毛對公民抗爭經驗老到,政府和保皇派很難找話題入他罪,雖然長毛曾因抗爭而坐監,但他仍是非常有這方面的經驗,懂得走位。

但陳偉業有點不同,過往他是處於很常規的立法局議事環境,少有激烈的抗爭行動,而社民連三人之中,大舊是很有熱血,也富有熱誠,從他做區議員是長勝將軍的功績看來,他受市民支持是備受肯定的,現在他的言論,某程度上是「不夠婉轉」,被保皇派捉了話柄,而有些「暗親中」的報章,也斷章取義,乘機捉字蚤來入罪,這是有目共睹。


但無論如何,社民連在今次「保安員受傷」事件中,必須要適當地解圍,可以慰問、做點致謙聲明等,但同時要非常堅持立場,要力證不是「肢體衝突」而是純粹意外,那段影片就是證據之一。


至於那個( 或那班 ) 保安員,我明白他們是很為難,受薪做保安,政府是老闆,老闆話事,要「盡力」拉社民連議員出場,此命不可違,但我想指出的是,那幾個保安員也要學點演技,作個樣「盡力」拉人出場就可以了,從片段所見,「報稱受傷」的那個保安員,看來有點「揸住雞毛當令箭」,以為「為特首服務好威」的模樣,又好老實講,扮下嘢「出力」拉人走就得了,無須太認真,不要以為「保護特首」是一份光榮。

tx147 說...

唔認同政治高人講法
保安無法保障自身安全何以保障他人?失職也
職業角度睇我認同MR陳講法
冷唔冷血論MA? 倒不如講現實論BA...

至於長毛個封信...
我覺得無咩問題...
只不過係禮貌上失儀